新华社海口6月30日专电(记者周正平)海南省财政厅日前出台规定,自7月起取消或降低部分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包括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联防收费项目。
治安联防费是海南省1998年就禁止收费的项目,但一些市县至今还在收取。省财政厅出台的规定强调,任何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治安联防费。
同时,海南省财政厅还取消了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招聘会入场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并将国家公务员录用报名考试费从每人150元降为7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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