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谣言短信考验政府监管能力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6-17 10:54 )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新华网海南频道6月17日电(记者周慧敏 郑玮娜)一段时间以来,手机短信谣言正呈现泛滥之势,严重扰乱公众的正常生活秩序,也考验着政府对于公共信息的管理以及应对能力。

    4月到5月,“海南香蕉有毒”的谣言短信在全国各大城市流传,短信称“目前海南的香蕉中发现了一种病毒,类似于人类的SARS!请转告每个你珍惜的人!”这条短信迅速在全国蔓延开来,导致海南香蕉价格暴跌,据海南香蕉协会透露,海南香蕉因为这条短信每天损失2000万元。

    不久前的无锡水污染事件中,有人利用手机短信散布谣言,称“太湖水致癌物超标200倍”,在市民中引起了恐慌。警方查明,谣言的始作俑者是丁某,他自5月31日起,陆续向130余人散发了上述短信,并导致了更大范围的扩散。

    此前,关于“某地的西瓜注射红药水”“某地的猪肉吃了会染上脑炎”等谣言短信更是闹得沸沸扬扬。

    目前,手机短信在作为个人通讯方式的同时,又部分地充当了大众传播媒介的角色。一条小小的短信谣言,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快速蔓延传播,不仅给人们正常生活带来困扰,甚至可能将一个产业摧毁。如何加强监管,以避免其快速蔓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政府在信息时代面临的新课题。

    谣言止于公开。老百姓是信任政府的,危机来临时,希望尽快听到权威部门的声音。但现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常常失语,或者反应迟钝,导致谣言泛滥。面对谣言短信,政府部门应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将真相公布于众,主动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地减少谣言带来的危害。

    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电信行业的管理和必要的监控。电信运营商对提供的短信平台负有监管责任,应督促其采取技术手段,对一些关键词语或未经证实的信息进行拦截,严禁带有危害性的言论通过短信或互联网传播。

    对于谣言短信的制造者和恶意传播者应该依法作出惩戒。依照有关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处拘留,严重者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疫情等恐怖短信进行传播,或者明知道是谣言短信还故意传播,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应该依照法律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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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纪惊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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