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为何屡禁不止?
近些年来,工商、消协、新闻出版等部门一直没有放松打击假货、盗版的力度。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今年5月在深圳考察时就强调,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关系到国家形象,也是保护民族创新能力的需要,今年新闻出版部门将开展夏季打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盗版非法行为。
然而,在严厉打击假冒商品的大环境下,国内许多城市的假货消费现象却依然屡禁不止。所谓“周瑜打黄盖”,假货消费事实上不仅是商家的责任,对假货青睐有加的部分消费者同样难辞其咎。海口一位刘姓女士就曾表示:“对于假货,我会有所消费,有所不消费。像书籍、DVD等一些不需要追求品质的商品,只要盗版质量不是特别差,我就会选择假货。另外,送礼时买假中华、假茅台也要划算得多。”
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教师秦喜亮认为,如今假货消费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他说:“经济的目的是使市场所有的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在现实生活中,单纯地从商家和消费者来讲,他们都实现了经济目标——商家以极小投入换取了巨大利润,消费者也以最低的价格获取了与正版产品相差无几的效用,这是假货在市场上屡禁不止的根源。”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徐亚文则指出,由于我国刑法和相关的刑事司法解释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版”“复制”“销售”“制作”,而购买者则几乎无需承担任何法律风险,违法成本为零。他说:“对于消费者而言,消费假冒、盗版商品几乎不需要承担违法成本,且能直接降低经济成本,这从购买者的角度看十分划算;从法律的角度看,甚至当属鼓励的交易行为。”
秦喜亮强调,假货消费虽然令一部分人实现了经济目的,但如不及时遏制,便会削弱知识产权原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和经济利益。他说:“假货、盗版市场持续发展的恶果就是会出现‘知识萎缩’,最终导致‘无版可盗’;而更严重的后果是使知识市场疲软、整个国家失去文化牵引力量。因此,为了保障市场的正规发展,保证民族文化的延续,打假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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