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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司机被判两年 民工一审获赔16.9万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6-07 08:41 )   来源: 南海网

    6月6日上午,四川民工老张领到海口秀英区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书:撞死儿子的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他们经济损失169686元。

    一审查明,2007年1月13日晚上,吴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轻型拖拉机,装着超载石头沿南海大道西延线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行驶至高龙村路段时,在逆向行驶过程中,与在本车道内小张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小张当场死亡,坐在小张车上的小李受伤。

    经海口交巡警认定,吴某系无证逆行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重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吴某提起公诉,小张的父母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169686元。 (南国都市报/纪燕玲 张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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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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