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周正平、王猛
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已实施一个多月了,新办法规定,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不得向中小学校周围的商店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但记者最近在海南省海口市采访发现,学校周边有不少商店,不管有证无证,香烟照卖不误;时常可看到,身穿校服、满脸稚气的孩子,手持烟卷吞云吐雾。
学生买烟无障碍
记者在海口市观察了10多所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均发现学校附近存在出售香烟的商店。大多数商店毫无顾虑地公开销售香烟,不仅店门口打起“有香烟出售”招牌,还把香烟摆放在店门口显眼处。不知是忘了挂,还是根本没有领证,记者在一些店铺内没有看到挂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记者在位于海口市龙华路海口市第一中学周边,发现了四五家出售香烟的店铺,销售的香烟品种齐全,看起来商家研究了学生的购买特点,为方便学生,将一些廉价香烟拆开,按支出售。
中午时分,当学生走出校门,涌向学校周围的小吃店、商铺时,记者看到一些学生三两成群,购买几支香烟后,抽了起来。学生手上燃着的烟与其身上的校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海口市琼山中学,记者看到毗邻校门口有两家小卖店,香烟一包包放在小店进门处的玻璃烟柜里,大多为中低档香烟。两家小店也都允许学生按支购买香烟,记者在现场看到,时常有学生走出校门,到小店买烟。每包20支,市场零售价4.5元的白沙烟,店主按每支0.5元的价格卖给学生;每包20支,市场零售价10元的红塔山香烟,店主按每支1元卖给学生,利润十分可观。
记者问小店老板是否知道国家有规定,不得在学校周围出售香烟,店老板表示没有听说。记者又问小店老板卖烟给学生是否感到不安,店老板理直气壮地回答:“我这里不卖,学生多走几步路,在其他店里也可以买到烟。我脑子有病啊?有生意不做。”
海口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必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然而,记者观察了位于校园附近的几十家商店,只发现有一家商店张贴警示性告示,且已污损不堪,很难辨认出警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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