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经

人力三轮被非法营运抢饭碗 车主要维权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6-12-01 08:34 )   来源: 南海网


合法人力三轮车揽客难。李小岗 摄

《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1日起实施

    11月30日早上6点多,海口合法人力三轮车的车主艾先生起个大早,蹬上人力三轮车去揽客,可他辛辛苦苦在海甸岛转悠到上午10点多钟,只赚到了3块钱。

    艾先生说,一路上不是没人坐车,而是海甸岛的摩的和非法入市的机动三轮车太多,踩脚踏板的没人家拧油门的抢客快。象艾先生这样,抱怨摩的和非法机动三轮车抢客的合法人力三轮车主并不少,他们纷纷向本报反映,运营市场环境不好,合法人力三轮车实在难以生存。

人力三轮车主倒苦水 一上午才蹬来3块钱

    艾先生是外地人,老婆是海南本地的,家里有2岁多的孩子,因家庭经济不太好,虽然他自己有份月薪几百元的工作,但还是在今年10月初,在路路通三轮车管理有限公司登记了一辆合法的人力三轮车,在海甸岛允许的区域内,夫妻俩轮换着早晚拉客。为此,夫妻俩每天至少要出车10多个小时,早上六七点出门,晚上10点多回家是常事,但即便是这样辛苦,还是赚不了几个钱。

    艾先生说,当天上午踩三轮车赚的3块钱,还是帮同事送小孩从福安村到白沙门小学上学赚的。送完同事小孩后,他就在海甸五东路、海口市人民医院附近、海甸二路、三路等区域转悠,希望能拉上几个客。在海甸二路和海甸三西路的市场门口,他倒是遇到了不少招手坐车的人,可是等他踩车过去,旁边的非法摩的,还有那些非法入市运营的机动三轮车早就把客人抢走,他只能眼巴巴地等候着下一个客人,谁知等来的客人又再次被这些机动车抢走。就这样,等他转到10点多准备回家去上班时,手上还只有早上的那3块钱收入。


非法摩的和机动三轮车抢走合法人力三轮车的客源

辛苦蹬车拼不过非法摩的 三轮车主盼净化市场环境

    “那些摩的、机动三轮车抢客又快,又不用交费,价格也差不多,我们合法人力三轮车根本没能力和他们争。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实在是很难。”艾先生这样告诉记者。

    艾先生给记者算起了生活帐:蹬三轮已经差不多两个月了,基本上上午出去中午回来,一般可以有10多元收入,下午也是差不多是这样,晚上由于摩的少了一些,他的生意要稍好一点。10月份情况还算不错,有1500多元收入。为了将钱省下来,他们一家三口每天的生活费控制在10块钱左右。这样,除去交给公司的300元费用和生活开支外,10月份净赚了几百块。11月份生意不好,只挣了1000元多一点,平均一天是三十几元,除去要交的费用和生活费就所剩无几了。

    而艾先生和一些相熟的摩的司机和机动三轮车车主闲聊时了解到,摩的一般每天可赚80元,机动三轮车可赚100元。人力三轮车跟他们比,收入相差太远。现在,艾先生就盼着政府部门净化三轮车营运市场,让合法的三轮车主有饭吃。

    记者11月30日在海甸岛各区域了解到,艾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摩的、非法机动三轮车与合法人力三轮车争食的情况很普遍,特别是在海甸三西路菜市场门口,非法运营的摩的、机动三轮车更是多得不得了。记者在青年路采访时了解到,一些合法的人力三轮车因受到当地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冲击,有的合法人力三轮车主为了生存,不得不超范围运营。

三轮车公司寄望新规实施 取缔摩的还要靠交通部门

    记者就采访中所了解到情况,先后向路路通三轮车管理有限公司和城管部门进行反馈,公司方面和城管部门均表示,几经修改的《海口市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届时就要靠这个新规来管理“三车”(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和手推板车),净化运营环境,但是摩的不是新规所包括的范围内,取缔摩的还得靠交通部门。

    路路通三轮车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公司的每个三轮车主都向他们反映了摩的、机动三轮车抢客的情况,他们也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但是由于相关法规滞后,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他们希望新规实施后,这一问题能得到解决。城管部门有关人士也表示,新规实施后,将能有效地管住非法“三车”营运以及合法人力三轮车超范围营运等多种问题。

    新规实施后,究竟能否真正有效净化合法三轮车市场运营环境?南国都市报将继续关注。(南国都市报/记者廖庆玉)(报料人 :艾先生)


(责任编辑:纪惊鸿)
 
 精彩图片                              更多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网海南频道 办公电话:0898-6853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