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8月30日电(记者王英诚、王勉)曾经作为全国房地产积压问题最严重地区的海口市经过8年努力,所有“半拉子”工程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海口市规划部门负责人日前宣布,该市今后将不再受理停缓建项目的申报工作,一律按新建项目对待,不能再享受停缓建工程处置优惠政策。
为推动海南积压房产的处置工作,1999年中央给予海南优惠政策,减免契税、营业税等。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至2006年12月31日。
记者从海口市规划部门获悉,该市179宗停缓建项目的分类处置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按现状竣工处置的项目49宗,按调整方案续建处置的项目114宗,按改变用地性质处置的项目9宗,依法拆除的项目7宗。以上项目经处置后,建设规模由原批建的572.1万平方米降为337.7万平方米,降幅为41%。
海口在开展“半拉子”处置工作的前几年,不少项目难以推动,这与事后监督乏力有一定的关系。为了防止已经处置完的停缓建项目“批了不动”,海口市规划局处置办专门成立了一个监督组,督促这些项目按照处置方案和核发的设计条件,及时进行报建并复工建设。同时,对逾期未进入实质性操作的项目,将依法代为处置。(完)
以下为南国都市报报道:
从海口市规划部门传来好消息:经过8年努力,海口所有停缓建工程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今后,规划部门不再受理停缓建项目的申报工作,一律按新建项目对待,不能再享受停缓建工程处置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已启动监督机制,防止已经过规划部门处置方案批复并核发了设计方案的项目“批了不动”,力争在今年底,除极少数因司法问题未能落实的项目外,大部分项目都要进入复工状态。

海口最高的“半拉子”

海秀路与龙昆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半拉子”南方国际大厦
16个月消化179宗“半拉子”
2005年4月,海口市处置停缓建工程工作转由海口市规划局负责。经过16个月的努力,海口市规划局处置办已全部完成179宗停缓建项目的分类处置工作,其中按现状竣工处置的项目49宗,按调整方案续建处置的项目114宗,按改变用地性质处置的项目9宗,依法拆除的项目7宗。以上项目经处置后,建设规模由原批建的572.1万平方米降为337.7万平方米,降幅为41%。
据介绍,在这些停缓建项目中,现已有7宗竣工验收,14宗封顶,63宗正在施工中,3宗已拆除,31宗进入规划报批程序。
规划部门在进行处置方案批复时,大部分按原功能续建,但少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例如,在对位于青年路的停缓建项目“民福市场”进行处置时,考虑到旁边30米处已有一个市场,因而将其改成公共配套设施。西海岸海景餐厅等几处“半拉子”通过爆破方式进行了拆除,并改建为绿地。近期,美舍河带状公园内的一处“半拉子”也将拆除后改建绿地。
启动监督防止项目“批了不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海口在开展“半拉子”处置工作的前几年,不少项目难以推动,这与事后监督乏力有一定的关系。为了防止已经处置完的停缓建项目“批了不动”,海口市规划局处置办专门成立了一个监督组,督促这些项目按照处置方案和核发的设计条件,及时进行报建并复工建设。同时,对逾期未进入实质性操作的项目,将依法进行代为处置。
海口市规划局有关人士介绍,为加强监管力度,处置办监督组把项目落实到人,实行一对一的跟踪监督机制,对未按时复工的项目督促其尽快动工,对已复工的项目定期到现场检查其施工进度,确保开发商按处置要求按时完成工程建设。
8月18日,海口市规划局处置办对已批复处置方案并核发设计方案,但逾期未来报建的21宗停缓建项目进行了公告,要求其限期报建。对于一些已经报建,但没有及时动工建设,或者在建设中动动停停的5个项目也行文督促,要求限期建设,并交纳保证金,签订承诺书。
不再受理停缓建项目申报
据了解,海口市规划部门从2000年起就多次公告,要求停缓建项目业主申报处置方案,但极少数业主置之不理。现在,全市停缓建工程已全部处置完毕,规划部门今后不再受理停缓建项目的申报,一律按新建项目对待。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积压房产的处置工作,1999年中央给予海南优惠政策,减免契税、营业税等,卖方可免营业税为5.5%,买方可免契税为3%。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至2006年12月31日。(完)(南国都市报/廖庆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