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岚桦
看了近日《证券导报》上一组关于重组海南发展银行的思考和讨论,笔者认为:在目前银行业管理和内控机制都大为改善的前提下,在银行业流动性大为增强的背景下,重组海发行既无可能,也不必要。
首先,海发行的“壳资源”已经远远不如两年前那样弥足珍贵。当初,外资看中的是海发行的“壳资源”而希望以此换取中国银行业的行业准入,而在今年年底,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行业壁垒已经取消,外资银行不必背上这么大的一个包袱。所以,指望外资完全承担当时的历史旧账而换取行业准入时机已经错过,因此目前重组海发行的成本大大增加。
其次,重组海发行是为了多融资,但现在海南缺的不是资金,而是好项目。据笔者所知,目前省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大大增强,省内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2家股份制银行的存款远远没有到贷不完的程度。银行不是不想放贷,而是找不到好项目。况且,去年来四大国有银行中的两大银行已经分别向海南签订了500亿元和600亿元的授信额度。再加上国家开发银行在琼的千亿元信贷,金融资源的希缺性在海南不是那么强了。因此,只要海南金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经济整体向好,吸引融资进入海南不是没有可能的。
况且,即便重组海发行成功,就能保证不产生新的坏账吗?恐怕也不尽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教授去年在其《转型时期中国金融体系中的地方治理与银行改革的互动研究 》报告中指出,在上世纪90年代,地方政府争夺金融资源体现在国有银行和成立地方商业银行上,但是效果并不好。不仅国有银行产生了大量坏账,相当程度上损坏了地方政府的信用,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效益也不如预期,几乎沦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如在2003年,全国11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中,许多银行的利润为零,不少银行技术上早已破产,一些银行不良贷款率高达50%以上,这是因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往往容易受到地方政府“一股独大”式的干预,降低了地方商业银行的组织和运行效率。
笔者要说的是,银行所在其实比所有更重要,例如美国就有类似的《社区再投资法》,银行如果将信贷资金放贷于本地区,地方将会对银行予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因此,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培植信用体系,增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国内银行就会纷至沓来,融资“瓶颈”就会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