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7月21日电(沈彤中)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对全省600户城镇家庭和720户农村家庭定点抽样调查,今年1-6月,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023.3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2%,同期人均消费支出3684.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8%,支出增幅比收入快7.6个百分点。在农村家庭中,人均现金收入178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8%,人均现金支出148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6%,支出增幅比收入快12.8个百分点。
城镇家庭中支出增长最快的交通与通讯类支出,同比增长93.5%,列第二位的是居住支出,同比增长37.8%,其它各类如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杂项商品与服务等项支出,同比增幅分别为9.9%、22.9%、35.5%、16.4%和11.6%,在全部八类支出中,只有医疗保健类支出同比减少10.6%。
农村家庭中,生产费用和生活费用支出都比较大,前者人均518元,占全部支出的34.9%,同比增长23%,后者人均901元,占全部支出的60.8%,同比增长23.1%。倍受关注的税费支出,同比降幅达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