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玮娜 苏婧·
在海南交通之乱令人瞠目结舌,就算在交通设施较好的街道上,也时常会见到有行人乱穿马路,机动车在斑马线上呼啸而过,非机动车辆肆意进入机动车道……提高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治乱是否需用"重典"?《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6月8日在海口举行。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执法者希望严管重罚;但面对海南经济的现状,老百姓要求多教育少罚款。究竟是重"罚"还是重"教"?这一争议把如何治理交通违法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出台处罚规定 全国仅海南独有
2006年年初,海南省公安厅通报了该省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统计数字表明,2005年,全省城乡道路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479起,死亡497人,受伤1964人,直接财产损失6381760元;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6299起,受伤5564人,直接财产损失10329888元。
数字是枯燥的,却真实反映了一个个生命的消失。据介绍,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车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摩托车则是最主要的肇事车型,且致死率最高。

2005年2月16日,一位摩托车驾驶员穿着拖鞋、带着不戴安全头盔的大人孩子
在海口市龙昆北路行驶。资料图片/新华社记者 姜恩宇
摄
在海南人口和机动车数量最多的城市--海口,近年来机动车辆爆炸式增长,车流量已大大超过城区道路交通承载能力,交通事故不断增多。据警方在整治活动中所统计数字,目前海口仅摩托车每天的交通违法行为达3000多起。
与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形成巨大反差的是,1995年至2005年,10年内海口登记入库的机动车由6万辆增长为23万辆,还要加上外省、市县在海口行驶的3万多辆车。海口虽然顶着最大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的光彩桂冠,交警却由于政府财力短缺,警力10年来基本没有增加,压力可想而知。拿路面执勤来说,全国交警平均每天执勤6小时,而海口交警是8小时。
为了改善海南日益严峻的交通状况,2004年3月,海南省交警总队正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配套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杨铮就是当时的6人起草小组成员之一。据他介绍,这部草案根据海南各地经济、人口、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等方面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对道路交通参与者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与处罚。同时为了避免道路交通执法中罚款处罚的随意性,对交通管理者也进行了规范,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法定的罚款幅度内的罚款数额进行了细化,对每一种违法行为都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标准。
遗憾的是,成员们原本想制定实施条例,从交通行为规范到管理,都作一一规定,但后来却演变成一个通篇言"罚"的处罚规定,《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草案)》--相当于一部罚款规定,看不到教育管理的作用,容易引起误会,这令他们感到忧心忡忡。就全国实际情况来看,出台处罚规定的,目前只有海南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