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卜云彤
许多有经验的公安干警认为,犯罪分子都有独特面相,不少巡警在大街上就是凭察言观色抓获了许多逃犯和犯罪嫌疑人。
在古代,由于科技水平有限,侦破案件以口供为主,证据为辅。到了近现代,侦破手段先进丰富了,保护公民权益意识增强了,案件判断更强调证据。
"疑罪从无"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有罪推定"受到强烈质疑。因为"有罪推定"造成了太多的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
法院建筑物上的国徽
近期媒体曝光了多起"有罪推定"造成的冤假错案。佘祥林案引起全国关注,甚至还有杀人嫌疑人被判死刑,若干年后却发现案件被害人竟然还活着这样荒唐的事情。
虽然从司法理论上"有罪推定"得到澄清,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问题并未完全得到解决。海南近期就又发生一起定为"杀人犯"却找不着受害人的典型案例。
山东夏津县民政局原局长栗大孝因追债实施"家族绑架杀人案",3年多前曾在社会上震惊一时。但此案近日又发生了戏剧性变化。因"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发回重审又二审,海南法院将原审认定的栗氏家族杀人改判为非法拘禁,原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5名犯人,均被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
海南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律真实和事实真实是不同的。以目前的证据,对栗大孝等人如此改判就是公正的。当然,如果有新的充分证据,还可以重新认定栗大孝等人的杀人罪。法院重审就是为了充分保护公民权益,严格杜绝冤假错案。此案虽然尚没有造成无可弥补的错误,但其中的经验教训依然值得深思。
失踪8年的债务人在哪里?
1998年1月14日下午,公司老板杨勤玉在海口市离家外出后便杳无音信。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勤玉失踪给他的家庭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他的家属几年来一直到处告状申诉。警方面临的"命案必破"的政治压力也是巨大的。
后来,警方侦查线索的焦点逐步集中到栗大孝身上。警方分析认为,杨勤玉的失踪应该和他的财产被他人侵吞有一定因果关系。杨勤玉失踪后,栗大孝是最大的得利者,因为杨勤玉公司的财产多数已被栗大孝据为己有。如果联系到另一宗杨振江失踪案,这一判断显得更加确凿可信。
1993年,时任山东夏津县民政局局长的栗大孝,筹措300万元借给在做生意的杨勤玉,不料这些款项有借无回。因多次亲自追债无果,栗大孝便雇人追债,支付给杨振江数十万元。然而钱没追到,杨振江又向栗家索要50万元追债费。栗大孝对此极为反感,便将杨振江骗至自家老宅。但杨振江以钱已用完为由,拒绝返还。其间,杨振江还趁人不备,用栗家电话向家人求救。见逼迫杨振江还钱无望,非法拘禁杨振江的事情又败露,栗氏家族数人便将杨振江杀死。警方认为这样的分析推理思路完全可以解释杨振江失踪一案。
在拘禁杨振江的同时,受栗大孝夫妇指派,栗波(原夏津县公安局民警)、韩京安、许某(在逃)等人分别来到海口,将杨勤玉骗到金龙新村一屋内,逼杨勤玉签署了多份事先拟好的还款声明等文件后,便将杨勤玉杀死。警方认为,既然栗大孝杀杨振江成立,杀杨勤玉也应该同样可信。
警方认为,栗氏家族杀人有动机、有目的,因果关系明确,而且在审讯阶段主要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充分应证了警方的判断。但是案件侦查结果也有重大瑕疵,就是没有找到受害人,也没有提取到作案工具。

法院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