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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原告吃被告?省高院副院长:五条禁令来控制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6-01-19 10:11 )   来源: 海南新闻网

2006年海南“两会”专题报道


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一边说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五条禁令”。陈荟蔓摄影

    在18日的人大代表与网友在线交流活动中,省高院共有6名代表到现场。许多网友就案件实例、司法公正等问题提问。

    一名“椎夫”的网友提问,“都说法院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为什么老百姓会对法院、法官有如此的评价?”

    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回复说,“大盖帽吃原告吃被告的问题确实有,但是没有社会上说的那么厉害,我们这几年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现在应当说目前是明显减少。去年我们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记者,一起明察暗访,去年光记者部门暗察暗访123次,走访当事人问一些评价,这几年一年比一年好,现在比原来明显的少,但是不排除还有个别情况,所以我认为在抓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

    “我们五条纪律就是有很多渠道,包括上网,投诉电话,包括媒体等。让全社会来监督法院,这种情况只要有投诉都是很快速的调查,调查属实我们就会快速的处理,全省有三个法官在八小时以外私下同当事人通电话,没有报告,不管说的是什么,我们都进行了处分。所以我们加强这方面的防范,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我们现在查实也是有很多方法,所以现在情况确实就很多的改变。”

    “关于五条禁令,我们有卡片,随身携带,不带也是违纪,层层明察暗访抓落实,严惩不贷。你敢于违纪,我就敢于追究,这一块在全国是首创的,力度很大的。”(完)(陈荟蔓)


(编辑: 纪惊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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