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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南“两会”专题报道
生态环境建设仍然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刘丹委员建议尽快出台《海南省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邢增仪委员建议率先立法界定“不开发区域”,陈经雄委员则从管理层入手,建议推行市县领导离任生态审计制度。
给海南生态划一道控制线
刘丹委员认为,由于可持续发展观念及公众生态环境意识不强,因决策失误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事件还时有发生。毁林开垦、违章建筑、无序开发等因素,将导致城乡建设无序蔓延危及生态系统安全,同时,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将造成生态环境恶化。 他建议我省在《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总体规划下,尽早出台《海南省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保障城乡基本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连续性,防止城乡建设无序蔓延,在尊重城乡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乡实际情况划定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
立法界定“不开发区域”
邢增仪委员说,目前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海南掀起了一轮“圈地开发”热潮,但是在没有法制保障的前提下,谁也无法保证海南的宝贵资源能够免于在深度开发中遭受损失和破坏。事实上,我们从来不缺少开发计划,而真正缺少的是对一些特定区域的有科学依据的,有深度考虑的“不作为”和“不开发”的目光和计划。她认为,每个地方在开发与建设规划的同时,对于重要生态资源都能编制出一个合理的“不开发”计划,并建议海南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海岸线、热带森林、岛屿以及已成规模的原生态区域,应率先立法界定50年甚至100年不开发计划,以给海南宝贵的生态资源最有力的保护。
领导离任要清查“生态账”
陈经雄委员建议,海南省市县领导离任时不仅要进行经济审计,还要进行生态审计。他说,目前一些市县或地方还存在着不注重对生态保护,甚至以破坏资源和环境去换取所谓干部政绩的现象,如个别市县领导在对外招商或涉及经济项目时,缺乏科学论证和理性规划,不重视作生态环境的分析和考察,什么项目赚钱就上什么项目,什么项目有利可图就上什么项目,以牺牲生态和环境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他建议在市县领导即将离任时,上级有关部门派人对其市县的山地、林地、沙滩、江河等进行考察和检查,看看这些生态内容在该领导任期内是否受污染和破坏,各项经济决策是否以牺牲生态环境作为代价。(完)(记者 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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