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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全省各级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514件,诉讼案件结案率95.41%, 其中,审结刑事案件4445件;审结民商事案件15896件,结案标的74.23亿元;审结行政案件958件;受理执行案件8642 件,结案标的93.54亿元,执结率78.8%。省高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368件,办结957件,受理的行政案件比去年上升147.7%。一年来,全省法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活动
去年,按最高法院部署,我们以树公正、清廉、文明、亲民形象为内容,在全省法院开展了“公正廉洁树形象”活动,并以树形象活动统揽全局,开展八项专项检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是案件质量评查。为促进办案质量,全省法院对2003年7月1日以来审结的部分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5613件,其中重点评查 759件。通过组织资深法官自查和在海南日报公告、召开败诉方当事人和律师座谈会等方式开门评查,评查出优秀案件347件,确定为错案和有严重瑕疵案件82件,对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并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百案调查”。为了直接听取群众对法院办案的真实反映,全省法院对774件案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调查,对其中100件案件开展重点调查。各法院对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过程进行审查同时,发出1175份调查表,走访当事人和代理人,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同参与。调查结果,裁判正确的85件,基本正确13件,错案2件,已提起再审。通过调查,发现了审判质量、审判过程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公正廉洁办案。
三是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查。全省法院共清理24096件,重点检查2508件,其中检查减刑案件1996件、假释案件444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0件75人。对21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收监。通过检查,加强了审判管理,维护了司法公正。
四是申诉案件专项检查。领导办信访,这是多年坚持的工作重点。去年,各级法院共受理申诉案件1221件,涉诉上访案件47件,经过复查提起再审139件,纠正了一批错案。各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法律工作者近600人次,对反复申诉或社会反映较大的案件进行审查,举行案件说明会28场次,接受个案质询73件。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涉及个案的建议案4件,分组审议中反映有关个案17件,到目前为止,除有2件仍在办理之中外其他案件均已办结,并逐件答复代表。经过努力,全省法院申诉案件明显下降,省高院申诉再审案件比去年下降46%。原海南行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桃森申诉案,在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重视下,省高院提起再审,改判无罪,使这起海南人民关注的沉冤多年的案件最终得以昭雪。
五是执行投诉专项检查。全省法院对2003年以来受理的1068件执行投诉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已得到处理912件,还有156件正在办理之中,一批疑难案件得到了解决。通过检查促进了执行工作,去年未结案件数已由2000年的6600多件下降到1790件,基本达到良性循环。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法院还加大了涉国家机关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逐案登记,列出清单,按条条上报,分块块督办。共受理国家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315件,已执结236件,实现债权19584万元;受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327件,已执结 214件,实现债权17369 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5210万元;受理其他涉弱势群体案件794件,已执结 614件,实现债权 2864万元。
六是错案责任追究专项检查。全省法院审查2003年7月以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733件,确定错案89件,追究责任95人,分别给予记过、警告、调离审判岗位、通报批评处理。通过错案追究,强化了法官公正意识,特别是在刑事审判中坚持证据规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有罪就判,无罪放人。去年全省法院因证据不足或犯罪事实不存在宣告无罪 32人,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
七是庭审质量专项检查。各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普通群众旁听开庭367次,从已结案件中抽查合议笔录540份,向社会发放庭审情况征求意见表2000份,检查庭审中的问题,并向相关法院开出“药方”,进行整改。通过专项检查,当事人对庭审纪律和庭审质量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八是文明办案专项检查。针对群众反映法官文明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省高院把明查暗访作为整顿的主要手段。一是明查。高院收到当事人、律师的投诉68件,都全部进行调查核实,对20名法院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警告、批评、调离岗位处分,并由法院领导向投诉人道歉。二是暗访。以事先不通知、不定时间、不露身份的形式,进行了450多次突击暗访,对问题较多的法院,又多次回访,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对暗访的情况,公开在媒体披露,海南日报等新闻单位记者还参与暗访,如实报道,对各级法院触动很大,纠正了一些法院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二、推进法院基层建设
按照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和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去年省高院加大了法院基层建设的力度。
一是抓法院班子。针对换届后一些基层法院院长工作经验不足的情况,去年省高院按照省委组织部的安排,对6个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高、中院还选派出10名优秀法官到基层挂职,调整了7名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得到了加强。根据审计厅对基层法院财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院还举办了一期财务培训班,专家授课,专门培训院长和主管院长,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二是抓庭审观摩。办案质量,庭审是关键。基层法院开庭不规范、庭审质量不高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此,省高院组织资深法官深入全部基层法院观摩开庭,每到一个法院,都组织全体法官参加庭审观摩,高院法官当场点评,全程录像。一年来,高院分两轮共组织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庭和执行听证庭审观摩培训103场,受训人数达5150人(次),平均每名法官有3.6次庭审培训经历,是建省以来最大规模的庭审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还筛选出一批“示范庭”,制成光盘,作为今后各基层法院庭审培训教材。各基层法院对这次庭审观摩活动反映非常强烈,对提升庭审公正形象,提高办案质量作用很大。
三是抓人民法庭建设。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全省36个人民法庭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去年已全部达到最高法院规定的建设标准。人民法庭的形象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明显规范,收结案数明显增加,审判质量明显好转。塔洋人民法庭被最高法院、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法庭”称号。
三、突出法官队伍反腐倡廉
去年,我们仍然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抓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党风廉政责任制。省高院把确保“案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作为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将所有申诉案件处理及对法官违法违纪投诉查处情况,按案名造册,逐月通报,列入对“一把手” 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问题较多的法院通报批评,去年有3名院长到省高院作检讨。
二是建立快速查处制度。查处也是治本。省高院制定了“信访案件快查快结制度”,接到举报和投诉,纪检监察部门迅速反应,快查快结,明查明处理。对查证属实的,坚决处理;对不能确定的,进行诫免谈话;对举报不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把查案的过程作为警示教育,使法官时时有危机感。去年,共接受群众投诉216起,比上年下降32.6%。通过初查决定立案审查21件35人,处理28人。其中:撤职2人、免职1人;行政警告13人、记过8人、记大过2人;通报批评2人。有4人调离审判岗位。立案数和违纪人数同比下降63.7%和52.7%。
三是坚持廉政思想教育。廉政归根结底靠自律。我们从树立自律意识入手,坚持开展“双示教育”。去年,全省法院开展了四次集中的警示教育,还编写了“违法违纪案例”定期通报,使得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同时,用先进典型开展正面教育,表彰了41个先进集体和44名优秀个人。琼中法院院长张光亲被授予“海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称号。龙华区法院庭长李静云,为办一宗案件冒雨长途跋涉到外地,工作到凌晨两点,当事人非常感动,前后四次送钱致谢均被拒绝。琼海法院中原法庭法官韦林法,扎根基层二十五年,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直至倒在审判台上,年仅49岁。这是继全国模范法官陈援朝之后又一先进典型,省高院为他追记二等功。先进典型的事迹在法官队伍中引起很大震动,对树立法官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起到了重要激励作用。
四、加强司法管理
司法管理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全省法院从影响公正与廉洁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入手,建立和完善120多项规范性措施,强化了司法管理。一是抓住法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联系接触这个前沿关口,设置禁令,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吃请或以任何方式私下接触。二是细化审判程序,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判权。三是推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使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四是建立审判责任制,明确审判长的审判责任和庭长、院长的监督责任,形成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和制约。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还在法官培训、开展司法救济、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开设旅游巡回法庭和后勤装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还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103名书记员。
各位代表,在人员少、审判任务重、物质待遇偏低、司法环境不甚理想的情况下,广大法官积极努力,完成了审判任务。但我们深知,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还有很多意见。我们深深感到,法院身处稳定社会、调节各种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案件数量多,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同时法院司法水平不高,法官素质难以适应,司法不公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深深感到,损害法院公正形象的主要因素仍然是极少数法官的司法腐败问题,去年,除了有28名法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外,仍有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尽管我们在队伍廉政建设上下了很大功夫,但对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的办法还不多,法院队伍廉政建设还要走很长的路。我们深深感到,执行工作仍然困扰着我们法院,解决执行问题需要法院自身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我们深深感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有诸多薄弱环节,司法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高度重视,努力解决。
2005年,全省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提高司法能力,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要从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入手,努力把握审判工作重点:
继续贯彻 “严打”方针,按中央和省委确定的重点,严厉打击杀人、“两抢”、爆炸、贩毒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宽严相济,对法律界限不明确,可判可不判的,应根据情况,依法从宽处理。要认真落实宪法关于人权的规定,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使刑事审判有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要依法严惩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经济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严重违法犯罪;并要警惕利用司法途径掩护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发生。
要从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三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按最高院要求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城市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
针对最近以来群体性诉讼案件增加、审理难度加大的情况,法院要坚持依法办事, 坚决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着眼于化解矛盾,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要保持执行工作的良好势头,在加强公开执行、规范执行的同时,继续加强拖欠民工工资等案件的执行。要完善财产线索举证制度,加强法院调查,告知当事人无财产可执行的风险。积极探索与银行、工商、房产等部门联网配合执行的新机制。
继续坚持领导办信访,推行“谁的案子谁负责”的首办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究,错案必改”,加强申诉、投诉案件信息化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及时解决涉诉上访案件。同时要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加强诉讼调解,提高服判息诉率。
认真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特别是对于涉及法院自身的赔偿案件,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决不掩饰,该依法赔偿的坚决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继续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活动,推进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公正廉洁树形象”活动,强化司法公正,突出队伍廉政。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带动树形象教育,在学习、查摆、整改上下功夫。要使广大法官深深懂得,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法官的一个错误裁判,损害的是千百个老百姓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念。要以宋鱼水为榜样,司法为民,树立良好的法官职业形象。人民群众最恨的是司法腐败,要继续坚持有案必查,坚决惩治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谁要是砸法院的锅,就先砸掉谁的饭碗”。通过抓廉政促公正,通过树形象活动推动审判工作,使法院真正成为老百姓讲法律、讲道理、讨公正的地方。
三、继续加强法院基层建设,提高法院整体司法水平
继续加强法院基层建设,是今年法院工作的重点。省委对法院基层建设十分重视,继琼发〔2000〕28号文后今年省委将要对加强法院、检察院基层建设作出决定,我们将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逐步解决法院基层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考核,加强法官素质培训,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同时,争取各方面支持,抓好基层法院物资装备建设,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多为基层解决问题。
今年5月1日将要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抓紧完成陪审员的预选、培训和提请任命工作,确保这项决定顺利实施。
四、继续加强司法管理,强化法院内部监督
要确保案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关键要靠管理。司法管理的核心是内部监督,是对法官审判权的监督。今年,全省法院改革要在内部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针对影响公正的突出部位强化过程监督,尤其要在审判中加强当事人、律师对法官的监督,形成有制度有追究的内部纠错机制,避免错案的发生。
五、以公开促公正,认真接受外部监督
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也是法院外部监督的前提。今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审判公开的各种方式,将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向社会、当事人和律师公开,开诚布公地接受党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各界和媒体的监督,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和意见,通过有效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努力提高司法能力,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保障我省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吴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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