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记者从27日召开的海南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上获悉,定于明年1月28日至2月1日召开的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为确保海南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顺利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9次会议就代表大会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会议建议明年召开的代表大会对表决方式进行创新,即省政府等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关于会议的表决方式,《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划》第56条规定:“会议表决议案采取投票方式或者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由主席团决定。”主任会议认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能够更真实更准确地反映代表的意愿,有利于充分发挥民主,促进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完)(陈正毅) (编辑:纪惊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