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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南频道 策划:胡辛 庄斐 采写:李生东
编辑:吴怡婷 庄斐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政府一个70万元小工程的拖欠款,竟要1000年还清;儋州市政府的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已近9年,政府至今拖欠施工方700多万元;代表海南形象的"海南广场"和国家重点建设的美兰机场也有工程款拖欠。近几年来,海南省各级政府参与建设的工程项目,发生拖欠现象越来越多,据海南省建设厅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海南拖欠工程款中有60%以上属于政府拖欠。政府已成为了拖欠工程款大户。
政府严重拖欠工程款使承建商陷入困境,三角债重叠。海南一承建商说:"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往往是‘缺经济’加上政府的诚信形象,所以施工方千方百计揽到工程,没想到政府竟如此严重丧失信用,让我们举步维艰,四面楚歌。"
引子一:旧州镇政府要用1000年才能还清42.5万元欠款?
海口市琼山区的彭思明怎么也没有料到,自己垫资建设的小工程,旧州镇政府竟要1000年后还清!
1998年,彭思明承建原琼山市旧州镇(现改为海口市旧州镇)的街道改造,道路全长1.433公里,路面宽14米,工程总造价70万元,建设资金由海南省交通厅拨款32万元,镇政府筹资38万元。该工程于1998年12月建成,并通过了镇政府和公路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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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政府拖欠工程款,建筑公司无法进行正常施工。 |
但是,镇政府没能及时给付工程款,到2002年6月底止,镇政府还欠彭思明工程款本息达42.5万元。镇政府承认这笔债,但只答应每年还400元,以此推算,彭思明要领齐42.5万元,要等到1000年之后,彭思明自我解嘲道:"我要千年等一回啦"。
对待彭思明的欠款一事,现任的旧州镇委书记吴奇军说:"这笔工程款是前几届欠下的,我想还,但财政经费紧张,农村税费改革后,全镇一年财政收入才40多万元,而且钱不在我手上,能认这笔债就不错了。我认为,现在,还钱就是政绩"。
引子二:儋州市政大楼9年拖欠700多万 还款协议无着落
2004年7月12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清欠办主任王志礼来到新华社海南分社说:"儋州市政府的办公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已近9年了,儋州市政府还欠着公司本息达720多万元,但至今政府连个还款计划书都不肯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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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建设的美兰机场也有工程款拖欠 |
中建五局海南工程公司于1993年8月通过合法投标程序,中标承建儋州市政府办公大楼工程。同年8月12日与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儋州市直机关办公楼承包合同》。工程于1994年2月2日开工,
1995年12月22日竣工并交付使用,该工程被儋州市质监站评定优良工程。1996年11月29日经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审核该工程总造价为3930911.14元。
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待工程竣工后拨款到99%,扣1%作留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付给"。王志礼说:"但是该工程于1995年12月22日竣工交付使用至今已近9年,公司每年都去函及派员追讨拖欠的工程尾款,但政府的支付行为确让人难以接受。在2000年底每年给付1万元至2万元,该工程最多时达拖欠近千万元,至今还拖欠工程款本金4233396.34元,优良工程奖39.9万元,利息约260余万元,合计723万元"。
王志礼说:"由于政府严重违约,恶意拖欠,致使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企业信誉均受重大损失,技术管理人员由于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纷纷跳槽,材料商频频起诉,追讨材料款,部分没领到工资的民工整天围堵公司,导致公司至今仍举步维艰。由于政府不讲诚信,好端端的一个企业被活活地拖垮"。
主题:政府成为了拖欠工程款大户
据海南省建设厅综合计财处一位负责人说:"海南各级政府拖欠工程款现象较为普遍,连代表海南形象的‘海南广场’也出现拖欠工程款现象。"
海南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李贵斌副处长说:"5月30日前,我们给全省施工企业印发了350份调查表,收回了233份,拖欠工程款数额累计为4亿元,其中60%以上属于政府拖欠。厅里的这个调查还很不全面,许多企业负责人不愿报、不敢报。许多企业怕报了后,今后接不到工程,一些企业不相信,认为法院判决都执行不了,厅里这几个人就有能力叫别人还钱?所以政府拖欠的实际数额还会很大"。
记者所引的旧州镇政府的拖欠以及儋州市政府拖欠办公大楼款723万元,都不在海南省建设厅的"拖欠名单"里的。据上海艾伯克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的人员反映,海南省东方市曾于1998至1999年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分路灯灯杆及相关照明设备的购销合同,公司按合同履约供货,但4年多过去了,市政府至今仍欠货款63.4万元,公司虽然无数次催款,市政府总以财政拨款还未全部到位为由而拖延。这笔欠款也不在名单之中。
据了解,海南的上市公司"海南高速",其在2002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应收账款高达9.37亿元,主要是海南省交通厅9年来累计欠下的9.18亿元高速公路补偿款,一直未能兑现,占公司净资产的35.6%,海南省政府意欲通过国有股权转让方式,偿还该笔欠款,但是时间已到了2004年6月,这一计划还没实施,致使公司运作困难。
许多政府行为产生的拖欠,施工单位通过司法途径,也无济于事。1993年11月,万宁市政府与中国新兴海南万州金府潭山庄开发建设总公司,签订《以土地补偿形式兴建万州大道工程合同》,兴建的万州大道项目包括:长2.26公里,路幅宽50米的混凝土路。1996年1月万州大道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但是市政府没有按合同履行职责,形成工程款拖欠,公司多次讨债无果,不得不起诉到法院。法院后来判决市政府以公司投资建设万州大道的704万元,用万州大道两旁土地按每亩5.5万元的土地价格折相应面积的土地给公司,但判决后没能执行。海南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处长林长彬:"国家重点建设的美兰机场,施工方中建八局、中铁十二局、葛洲坝公司等都为讨还被拖欠的工程款,不得不起诉到法院,但至今也拿不到工程款"。
(编辑:吴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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