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防非办:从疫区来琼人员要无条件受监测
新华网海南频道5月10日消息 记者9日从海南省防“非典”办获悉,凡从有“非典”疫情的地区来琼出差、旅游、务工或外出上学、务工及其它事务返琼人员,均应无条件接受健康监测。
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近期新进入海南的所有人员(指入琼时间不超过两周人员),抵达海南后,如寄宿在亲友家、租住在酒店、出租屋,其接待者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居委会(村委会)报告;部分在海南自购房屋者,平时无人居住,近来可能会来琼躲疫,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登记,并向所在居委会报告;本省外出人员返琼后,其工作单位应向所属居委会(村委会)报告,无工作单位者,由所属居委会(村委会)负责调查登记,农场、厂矿(企业)等都归属地管理。
不论有无上述人员进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应每天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同时报告街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入琼流动人员在自己所住酒店每天接受健康检查。
上述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居家观察两周,观察指标包括体温测量和是否咳嗽。以自查为主,每天至少1次。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对上述人员进行监督,并收集观察结果。不论有无发热病人,居委会(村委会)应每天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同时报告街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每天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街道、乡镇、社区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应对管理单位上报的结果每天进行核查,发现体温大于38度者立即通知指定的医疗机构用专车送往指定医院隔离观察、治疗。观察满两周未出现症状者可解除观察。解除观察由原管理单位宣布。(完) (编辑:苏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