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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铁路火车轮渡管理办法出台 元旦起正式实施

粤海铁1号即将营运(新华社记者周文杰摄)

  新华网海南频道12月31日消息(钟敬忠 庄斐)海南海事局与广东湛江海事局日前联合发布了《粤海铁路火车轮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粤海火车轮渡是我国第一条跨海铁路通道,北起广东雷州半岛的北港,南至海南岛北部的南港,跨海宽度约12.5海里,两港之间的琼州海峡火车轮渡航程约须50分钟,是整个粤海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即将投入营运的“粤海铁1号”渡船,是一艘能同时装载火车、汽车和旅客的多功能跨海火车渡船,总长165.4米、宽22.6米,一次可同时载运18节旅客列车和50辆20吨重的汽车及630名旅客。

  因此,为了加强粤海铁路火车轮渡的安全监督,保障船舶、设施、人命的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海南海事局会同湛江海事局,针对火车轮渡及琼州海峡通航环境等特点,对火车轮渡的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并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海上滚装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粤海铁路火车轮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对船舶和码头的经营人、船舶和船员、船舶进出港、码头现场监督管理、船舶防台部署、危险货物运输、防止船舶污染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船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船舶须按规定配备足以保证安全的合格船员;海事机构每3个月对船舶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船舶在每次开航前向海事机构提交《船长开航前声明》;船舶在出港或驶入进港航道1号浮标前,必须向海事机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出港口;危险货物不得与其他车辆、人员混载,必须专船载运;严禁船舶违反规定向海里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据悉,该管理办法将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海事机构将按本办法的管理规定,对粤海铁路火车轮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完)

(编辑:庄斐)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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