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市低保对象每月增补助至少15元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8-17 08:38 )   来源: 海南日报
    为积极化解猪肉等食品类价格上涨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影响,海南民政厅、财政厅8月15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2007年8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增加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通知同时要求对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增加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 

    通知要求,要增加财政投入,做好低保资金的统筹安排,保证在8月底前按要求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要求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金额。同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必要的救助。

    通知还要求,各市县要密切关注物价的波动情况,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低保家庭生活补助的资金安排,确保“两节”期间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

    为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中央财政向海南省下拨了1000万元资金,省财政也拨出202万元专款,这些款项已于8月15日下拨到各市县。对于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增加补助的资金,需由各市县增加财政安排,或从低保、五保供养资金中调剂解决。

    目前,海南省有城市低保对象16.5万人,各市县保障标准从每月100元至220元不等,全省平均保障标准139元。(记者 黄晓华 谢池春 凌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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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奉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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