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水国土环境资源局发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4名,其中企业领导(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均可)、乡镇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各1名。
应聘义务监督员的人员要符合以下十项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态度端正,愿意接受聘请;未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正义感强,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工作热情高,作风扎实,敢于负责;思想道德好,能够把党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有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时间和良好的身体状况;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员;与本系统工作人员无亲属关系;作风正派,廉政奉公。该局将按照1:2的比例初步确定人选,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确定聘请人员。
据悉,这是该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实施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国土环境资源工作管理水平,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监督力度,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措施。(吴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