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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督导检查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8-05-09 08:18 )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了做好迎接全国“五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我省“五五”普法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决定对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月7日,海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就此次“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联合专门下发通知。通知确定了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督查原则和主要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督查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中央和我省“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通过检查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任务,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督查的主要原则是: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坚持求真务实,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坚持协调配合,各级法宣办要加强指导,主动与部门沟通协调,发挥部门的积极性,互相配合,避免重复检查;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

    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中期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转批的《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法律六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方案,加强农民、青少年、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在5月20日前成立督导检查机构,制定检查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对照验收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6月15日前,各市县、各部门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将情况汇报省法宣办。6月下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市县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通知强调,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各级法制宣传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部署中期检查工作。各级法宣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督导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检查,真实全面了解“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督促改进。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媒体开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专栏,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中期督导检查结束后,各市县、各部门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要总结推广典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责任编辑: 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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