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努力构建和谐海南
要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和谐海南建设。
(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改善民生。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好日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要夯实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把改善民生放在和谐海南建设的首位。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各类企业合理增加员工收入。以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和联手扶贫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以就业为导向,实施各类就业培训工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着力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就业问题。力争经过五年的奋斗,使我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巩固基础教育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省部共建“211工程大学”。改造中小学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在继续加大教育硬件投入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提高教学质量上来,下大气力培训教师,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好农村卫生院、所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医院管理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秩序,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建立并逐步完善惠及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城乡低保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各项保障水平和标准。加强对城乡特困户、灾民等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和老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
(二)推进依法治省,维护和发展民主。用制度和法律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规范民主活动,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要按照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切实维护、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监督和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处理好党派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的关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和反映民意制度,完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作协、残联、台联等群众团体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进一步做好对台工作。提升厂务、村务公开水平,完善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以立法促和谐、保发展。在遵循法制统一的基本原则下,充分发挥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超前、试验和示范作用,着力加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方面的立法;加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严格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社会公众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廉洁公正。切实解决法院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三)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民安。社会安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要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让全省人民安居乐业,让外地游客感到安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用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上。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和改善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采取综合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城市交通、城镇规划、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要把解决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妥善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整合信访资源,强化信访协调,严格信访责任追究,按照依法、合理的原则解决群众的诉求。建立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把责任分解到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下大力气解决好土地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各级领导干部包点、包案等形式,着力解决好城镇拆迁、企业重组破产、司法诉讼等方面的信访积案和典型案件。
下决心抓好社会治安,扎实推进平安海南建设。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务实高效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农村警务战略,加强基层防控网络建设。有效防范、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对初吸者一律强制戒毒,对复吸者一律强制劳教,坚定不移地推进“无毒岛”建设。
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琼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四)积极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广泛凝聚民心。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弘扬琼崖“23年红旗不倒”的革命精神和新时期的特区精神,激发全省人民创业、创新、创优的巨大热情。深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大学生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
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大力加强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市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和村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海南历史文化和黎、苗等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和利用。
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思想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宣传,更多地聚焦民生、关注基层、服务发展。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正面引导社会热点问题。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管理。
七、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这次党代会制定的奋斗目标,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坚强的领导集体,造就一支能担当起新时期特区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是海南未来发展的根本要求。今后五年,我省党建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正确使用。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培训。要始终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努力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转化为谋划海南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海南发展的有力措施、领导海南发展的实际本领。要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的原则,下功夫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努力成为履行岗位职责的合格人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干部五年培训规划,并且把培训和选拔、使用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形成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进一步更新用人观念,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把那些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而又能共事、不出事的优秀人才放到合适的领导岗位上。要树立无功便是过的思想,对那些不思进取、碌碌无为、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的干部,坚决果断地予以调整;决不能让那些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人吃亏,也决不能让那些热衷于跑关系、谋私利的人得利。抓紧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坚持干部任免程序,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关心照顾好老干部。要关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党政关系,坚持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通过党的会议、党内程序和用好干部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适应党委班子配备改革的要求,积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的成功经验,改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活动内容和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把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海南的坚强战斗堡垒。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建立党员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继续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以及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的党建工作。加大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要认真抓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切实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员干部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也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发展质量和工作水平。要按照胡锦涛同志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执政为民意识,当好人民公仆,带着感情和责任干事业,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大力倡导执行文化,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对确定的工作任务,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见成效决不罢休。对因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行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始终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继续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前移反腐关口,防微杜渐,尽最大努力帮助和教育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带头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同志们,面对新时期的发展重任,面对全省800万各族人民的重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努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把海南建设成为一个绿色之岛、开放之岛、繁荣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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