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努力保持和发挥好海南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换取一时的经济繁荣。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坚决避免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坚持环境优先原则,继续推进生态省建设,确保主要环境条件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走在全国前列。
(一)搞好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重点海域的保护与管理。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中部生态经济区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防治工业污染,控制生活污染,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及时处置医疗与危险废物。加强物种和种质资源保护,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保证生态安全。加强天然林保护和海防林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环保投入,加快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到2010年,海口、三亚的垃圾和污水处理必须全部达标,半数以上县城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推广各种新型能源,争取普及农村沼气。
(二)发展生态经济。在招商引资、产业规划、项目审批、产业促进等各个环节,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意识,坚决摒弃粗放型增长方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谋求经济最大限度的发展。依法加强土地、矿产等资源的管理和调控,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证矿产资源的科学开采。大力推广节水技术,节约利用水资源。制定实施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性企业和园区。制订发展生物质能源、太阳能和风能等产业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发和使用新型能源。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按国家指标逐步降低单位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三)建设生态文化。要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尊重和爱护自然。积极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加大生态文明宣传,繁荣生态文化,在全社会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观,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社区和文明生态城市建设,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人居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环境。
五、努力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是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全国改革进入系统性、综合性改革的新阶段,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破解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树立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新形象。
(一)加大旅游开放,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业是能够最大限度保持和发挥海南生态环境优势的特色产业。建设以旅游开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既是再创海南特区新优势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支撑海南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要以建立国际旅游岛为载体,全面提升旅游开发开放水平。
积极推进旅游对外开放。在切实用好落地签证、21国免签证和航权开放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更加开放的出入境政策、航权政策和更加灵活的旅游项目审批政策,进一步开拓境外客源市场。争取开放西沙旅游。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结束的新形势,大力推进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旅游购物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并积极争取国家允许在重要旅游城市设立免税商店,在与旅游相关的外汇、外贸、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
加快旅游管理体制及相关配套改革。整合行政资源,设立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全省旅游改革、发展和管理,协调旅游相关行业和部门。充分发挥好与旅游相关的各类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完善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设立海南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适应国际化要求,改善旅游软硬环境和配套服务。
(二)推动建立洋浦保税港区,使之成为海南对外开放新的制高点。洋浦经济开发区是特区中的特区,洋浦的发展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要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充分发挥洋浦的区位和港口资源优势,依托洋浦的产业基础,推动建立具有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政策功能的保税港区,与洋浦开发区实现区港联动,努力把洋浦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竞争优势的石油化工基地、石油商业储备基地、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基地,成为面向东南亚、连接北部湾、背靠华南腹地的区域性物流和航运中心。
理顺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合理划分洋浦经济开发区与儋州市的经济利益与社会管理职能,增强开发建设合力。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由省级领导担任管委会主任,协调政府相关厅局的工作,统筹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港和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用好、用活洋浦经济开发区现有的优惠政策,并充分发挥洋浦的品牌和集聚优势,以洋浦经济开发区和洋浦保税港的发展,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
继续抓好其他开发区的建设。通过土地置换,实现海口保税区易地发展,形成琼北地区发展的新动力。完善澄迈老城开发区等重点工业园区管理体制,加强对园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整合园区资源,用足用好园区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适时提升重点园区的管理层级,赋予园区更大的自主权,努力使现有开发园区成为我省新一轮开放开发的重要基地。
(三)推动农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逐步实现全省资源的优化配置。农垦拥有全省四分之一的土地、八分之一的人口,农垦的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全省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要在争取国家帮助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前提下,理顺体制,争取国家批准农垦交由海南统一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人管事管资产相脱节、改革发展稳定责任主体不统一的问题。在维护好农垦职工的根本利益、确保农垦稳定的基础上,优化全省资源配置,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继续推进农垦内部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改革。以土地使用权和橡胶长期承包为基本形式,全面推行统分结合的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合理调整利益关系,将分配重心向广大职工群众倾斜。切实解决并场队和农垦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保持农垦社会稳定。逐步创造条件把农垦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等事务移交地方政府。待国家批准改革方案以后,把农垦发展纳入全省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力争3到5年内,农垦的面貌有比较明显的变化,为海南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为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建省之初,海南就是全国省级机构全面改革的试点地区,实行省直管市县的行政建制,率先进行“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试验,为减少行政层级、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供了有利条件。要深度总结近20年的实践,围绕科学配置权力、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
科学划分省、市县两级政府的职责。省政府集中力量抓好统一规划、政策指导和宏观调节,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重大的产业布局,重点区域和重要资源的开发、保护与管理,以及跨市县事务。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合理配置管理权限,切实解决好少数省直部门对具体事务管理过多过细的问题,逐步将地市一级的管理权限移交给市县。市县政府要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原则,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探索建立激励型财政分配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科学调整和设置省政府和市县政府组织结构,积极探索解决党政机构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稳步推进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益。认真总结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经验,尽快在全省推广县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要在着力抓好以上重点改革的同时,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事业单位、文化体制、科技体制、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和华侨农场管理体制等项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在认真研究中央政策、学习外地经验和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加快推动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体制创新,增强全省发展活力。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坚决克服和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配套性。建立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改革责任,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