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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盐务局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6-03-07 14:40 )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职能介绍

    海南省盐务局是全省盐行业的主管部门,代表省政府行使盐政管理和食盐专营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监督原盐生产、运销计划的实施;制订盐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负责食盐市场的管理。担负着对莺歌海盐场、东方盐场、榆亚盐场等省属三家国营盐场的原盐生产、调拨等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提供服务等职能;对地方国营盐场、集体盐场的原盐生产计划和公收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负责食盐加碘加工供应,履行盐政管理职责,严禁私盐、伪劣盐、非碘盐冲销食盐市场,确保合格加碘食盐供应市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海南省四面环海,日照强烈,海水清澈,绝无工业污染,生产日晒盐得天独厚。盐的质量上乘,除供应本省及广东外,还远销日本、韩国、香港等东南亚地区。海南省盐业进出口贸易公司是海南省盐务局下属公司,是海南省唯一经营盐产品进出口业务的专业公司,欢迎海内外同行垂询。

    办公地点:海口市海甸一西路10号
    负 责 人:黄维鹏
    联系电话:0898-66259964


(责任编辑:徐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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