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香荷]
致卫留成省长的一封公开信——投资环境建设年里能解决1200万投资不能投产的问题吗?
文昌泰源水产公司的老总范会兴是我的朋友,他在《海南日报》看到卫留成省长宣布2005年是海南省投资环境建设年后,在云南主营二氧化碳的他,从昆明给我寄来了一封信,反映他在文昌清澜渔港投资1200万建水产品综合加工基地多年不能投产的问题,希望我能将此信转交卫省长。我也没有那么大本事见到卫省长,便通过特快专递把老范托我转交的信给卫省长寄了过去,但至今杳无音信。
未完成朋友托付之事,心里很惭愧!看到老范受父母官之邀在家乡投巨资却不能投产的遭遇,我深表同情却无能为力。无奈之中便想起了这么个办法,把老范的信发在网上,希望省长大人能够看到,更希望老范的问题在投资环境建设年里真的能得到解决。
84次找文昌市政府无果
起诉到法院竟被判败诉
——谁能给民营企业家范会兴一个出路?!
尊敬的卫留成省长: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家,我今天怀着无比愤怒而又万般无奈的心情,向您反应我在清澜渔港投资巨额资金却无法投产,84次找文昌市政府无果,诉诸法律两次均被驳回,竟告状无门的不幸遭遇。
一、投资1200多万元不能投产,84次找文昌市政府无果。
我叫范会兴,云南中兰气体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文昌泰源水产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我祖籍是文昌市人,早年在云南办公司、办化工厂。1998年文昌清澜渔港扩建之初,受父母官邀请,我在清澜渔港购地建厂。经文昌市计划、环保、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我投资建设厂房5000㎡,资金3320万元,制冷8万吨,急冻7200吨,冷冻1.5万吨的水产品综合工厂。一期已投入1200万元,原计划2000年8月份投产,因清澜渔港没有生产用电且未按规划兴建排污设施,导致我一期工程无法投产,二期工程无法开工。我先后84次找文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但至今无果。
我的水产项目,在清澜渔港是投资最大、生产能力最强的项目。这样的项目一经上马、投产,无论对我个人、对文昌百姓、对文昌市、对海南省都只会百利而无一害!我不明白的是,家乡的父母官为什么不但不支持我上马、投产,还千方百计人为设置障碍?因无法投产,我已安装到位的冷冻机械设备现已锈迹斑斑,被迫拆除,工人遣散,工程技术人员撤走,客商离去。作为一个投资者,损失点钱算不了什么,令我十分心寒的是,家乡的父母官怎么这样对待投资者?
清澜渔港二期扩建工程,是经农业部批准,获国家财政部金融债券资金支持的,国家一级渔业大港,列入国家九五计划富民工程。文昌市政府竟然将这样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包给一个皮包公司即文昌万顺房地产开发公司,文昌市政府以投资基础调入综合“补偿”的名义,在万顺公司尚分文未投资甚至连投资合同都没有签订的情况下,就批准给万顺公司200亩渔港黄金地段土地做补偿。万顺公司先是自己“出让”,后又改成文昌市政府出让万顺公司收款的方式,将渔港绝大部分土地卖掉后一走了之。万顺公司为了多卖地,将规划中的绿地、二次污水处理用地非法卖掉,将规划中的道路缩窄后“节约”下来的土地也卖掉。万顺公司收取巨额土地款不但不开发票,不纳税分文,根本也未进行渔港基础设施投资,导致与我一样的投资者因无生产用电及无排污设施而无法开工、投产,国家一级富民渔港,已被糟蹋的不成样子!
更有甚者,文昌市政府为了逃避责任,竟然擅自违反农业部规定,篡改渔港规划,造成万顺公司所做的现状符合规划的假象。文昌市政府篡改的渔港规划中的近期用电规划中,规划用电量仅120千瓦,还不够一间房的照明用电,贻笑大方!
二、到法院状告文昌市政府不作为,两次均被驳回,竟告状无门。
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于2001年12月向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对文昌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其行政不作为。一审以此案不属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2002年7月驳回起诉。我不服,又上诉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于2003年4月,以修建清澜渔港基础设施不是文昌市政府的行政责任为由,再次驳回起诉。事实是,为了完成清澜渔港扩建工程,文昌市政府和原省水产局专门签订了《清澜渔港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协议书》,投资清澜渔港基础设施就是文昌市政府的职责。清澜渔港的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文昌泰源水产工贸有限公司来信要求解决水产品加工厂生产用电及排污问题的调查意见》,及文昌市人大《关于解决泰源水产工贸有限公司在清澜渔港码头兴建冷冻厂投产问题的意见》都充分证明,投资清澜渔港基础设施,就是文昌市政府的义务。但两级法院对上述确凿证据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拿着不是当理说,甚至颠倒黑白,官官相护,使我的诉讼还没进入实体审理,仅从程序上就被驳回,我告状无门。
行政不能解决,诉讼也不能解决,怎样才能解决?谁可以解决?总得给我一个出路吧?我的出路在哪?!
我无意告家乡父母官的状,他们苦心经营多年,能有今天这个位子委实不容易,我也很理解他们。我之所以投书于您,是因为依靠家乡的父母官实在无法解决我的企业存在的问题。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帮助我的企业解决生产中迫切需要解决而文昌市政府又千方百计不解决的问题,即立即供应动力电和通排污设施!自2000年8月一期工程竣工至今已快两年了,我的企业实在拖不下去了,请救救我的企业!
此致
敬礼!
清澜渔港投资者:范会兴
这个“工程”那个“工程”,这个“年”那个“年”,在“投资环境建设年”之前,政府及有关部门搞的也不算少了,都达到了预期目的了吗?不知道。“投资环境建设年”这个活动也如以往“××工程”“××年”一样,省长做了庄严的宣布甚至承诺,党报等大小报也做了广泛的“鼓与呼”,下级也做了层层传达。但笔者希望“投资环境建设年”这个活动能搞出点新意来,搞出点特色来,尤其是要解决一点实际的问题!如果轰轰烈烈的“投资环境建设年”里,投资者的大小问题仍不能得到解决,这个“投资环境建设年”便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老范信中反映的问题并不复杂,一个是缺少工业用电,一个是缺少配套的市政二次排污设施。这两个问题都是基础设施,都是真正的“投资环境”问题,都不是老范自己想解决就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由政府出面才能得以解决。文昌市政府解决这两个问题难吗?不难!只要文昌市政府真的认真解决,真的急投资者之所急想投资者之所想,真正把投资者事放在心上,当成一件“实事”、“好事”去办,比这再难的问题都能解决!试想一下,连一个“用电”和“排污”问题都解决不了,这样的政府还能解决什么问题吗?这样的领导还配座在一、二把手的位子上发号施令吗?
政府喜欢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而且更喜欢把这些“实事”“好事”数字化并登在报纸上“公示”,限期完成。政府为民办“实事”“好事”老百姓求之不得,当然是大好事,但一定把这些“好事”“实事”量化并“透明化”,明显有搞“数字政绩”之嫌。说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实在搞“政绩”,捞取政治资本!所以说,政府大张旗鼓地做“好事”办“实事”好,默默无闻脚踏实地做“好事”办“实事”更好,老百姓更欢迎,更不会忘记!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老范在文昌市清澜渔港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工业用电”和“排污”问题在投资环境建设年里能不能得到解决,是检验文昌市政府有无把“投资环境建设年”这个口号落实到行动上的试金石,也是检验“投资环境建设年”是否如流于形式的个案之一。笔者和老范一样等着卫省长大人的答复,期待着老范的“工业用电”“排污”问题的尽早解决!
进入原帖 看更多投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