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舒圣祥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但现在已经出现了种种难以控制的违规现象,违背了制定政策的初衷,又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市原政协主席傅继德提交了《关于停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提案,再次使经济适用房成为热点话题。(3月9日《新京报》)
如果仅仅是因为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在实施过程中漏洞太多,就停止开发建设未免牵强。——这些毕竟只是“技术性失误”,以技术小问题否定政策大问题,显然不是可取的价值思维。笔者以为,经济适用房问题其实远不止“技术性失误”那么简单;换句话说,企图通过简单的政策修正来解决目前存在的经济适用房难题,并不能对症下药。
经济适用房承载着百姓的公益期待,是作为一项旨在促成“居者有其屋”的政府公共福利而推出的。兴建经济适用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穷人买得起房子,就是要在“嫌贫爱富”的“市场”旁边,通过“计划”的手段为穷人准备一杯解决温饱的菜羹。然而,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制度安排,却使原本美好的政策设想成为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
我愿意用“雁过拔毛”来形容我们目前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拔头批毛的是地方政府中的“权力寻租”者。国家规定土地一级市场掌握在政府,二级市场必须实行拍卖,但经济适用房建设并未按此办理,甚至连常做形式主义的招投标都免了。开发商是第二批拔毛者,也最狠的拔毛者。政府首先把大量资金根据开发面积等投给了开发商;除此以外,由于售价监控不严,开发商又可以从买房者那里大赚一笔;更有甚者,有些开发商在盖经济适用房的同时,还会从政府手里得到一块好地段的地皮,做为补偿和激励。这样一来,开发商可以赚取三份不菲的收入。富人买房者是第三批拔毛者。穷人连“经济适用”都承担不起,他们却为如此低价而垂涎三尺。为穷人建的经济适用房,往往沦为富人从事房产投资的“廉价”目标。
试问,经过这层层拔毛之后,留给穷人的“公共福利”还能剩多少?依我拙见,强化公共福利的社会效应,就必须尽量减少福利发放的中间环节,减少觊觎者拔毛的机会。种粮直补之所以让农民开心,正因为农民可以看得见实实在在的政府福利。鉴于此,有人提倡对穷人进行直补;也有人认为应该大力发展“廉租房”,只收取象征性租金,或者直接把租金差额补给百姓。这些设想较之经济适用房,也许更能“经济适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