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谈:海南楼市关于狂热与泡沫的回忆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8-04-25 10:53 )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六项“创新”政策整“河山”

    海南人在咀嚼着失败的苦果,各界也在反思发展之路的得失。

    1999年下半年,为帮助海南摆脱房地产泡沫经济的桎梏,国务院在海南推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要求“将积压商品住宅转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安置住房”,并为海南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场轰轰烈烈的处置工作从此展开。

    过去海口市滨海大道上“烂尾楼”,如今变成了海口的地标建筑——45层的天邑大厦(2008年1月7日摄)。目前,大厦主体结构已“封顶”。新华社记者 姜恩宇 摄

    林克昌做了8年处置积压房地产的工作,他告诉记者,海南房地产复苏之路崎岖不乏精彩,其中有六项特殊政策富有创新意义,值得各地探讨借鉴:

    第一,追债确权政策奠定处置基础。其中,行政确权制度是一项创新,加快了积压房地产的确权进度;金融机构及其资产管理公司则发挥了先锋作用,1999年至2000年,工、农、中、建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在海南设立了处置工作机构,全面开展追债确权工作。

    第二,针对市场启动成本太高无人敢问津的问题,国家决定免征积压房地产确权过户和复建销售时的营业税、契税政策,并且免税期限延至2006年底,海南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使沉寂多年的半拉子工程开始成为投资商注目的“香饽饽”。  

    第三,经政府批准转化为经济适用房的普通商品房,国家用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形式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先后给予海南5亿元专项补助。这项政策降低了部分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产生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第四,核发换地权益书政策加快盘活闲置建设用地,共收回闲置建设用地4363.82公顷,共核发换地权益书总面值28.64亿元。这一特殊政策,使得政府得以重掌储备土地和盘活建设用地。

    第五、产权人没有能力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置的停缓建工程,经协商签约,由海南各市县政府指定的处置机构采取现值评估、拍卖招商的形式代为处置。实践证明,这项创新是加大处置力度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终消灭半拉子工程的强硬措施。  

    第六、特事特办政策提高办事效率。海口市采取联合办公形式,加快了11宗工程的竣工验收速度,取得较好成效。

    有专家分析认为,这六项特殊政策是法律创新、政策创新、操作创新的体现,它们推动了政府、银行、企业、法院四个轮子一齐转,历尽8年艰难险阻,终于冲破了海南积压房地产“坚冰”!


(责任编辑: 苏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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