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29日电 今天上午,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董治良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同志简历
董治良,男,1955年11月生,汉族,云南保山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学位,1977年5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05—1978.09云南省保山地区通用机械厂工人
1978.09—1982.08云南大学政治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5.04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85.04—1986.04云南省保山地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6.04—1988.04云南省保山地区保山市板桥区副区长
1988.04—1990.02云南省保山地委办公室秘书
1990.02—1993.05云南省保山地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副书记
1993.05—1997.11云南省保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其间:1994.09—1997.01在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7.11—1999.10云南省保山地委副书记兼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999.10—2002.03云南省思茅地委副书记
2002.03—2002.12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2.12—2007.12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7.12—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八届云南省委委员,九届云南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