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陈嘉新:关于农民工子女入学教育的建议
[现状]:
据调查后的不完全统计,分布在海南省主要区域内的各地农民工107000多名,基本上是家庭化人口流动,他们带来了需要接受基础教育的儿童1800多名,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7.1%。2007年,仅海口、三亚、文昌、琼海、儋州地域内吸纳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就有4000多人,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总体素质不高,主要以体力劳动和做小生意为主,收入偏低,多数家庭生活艰苦,居住条件简陋拥挤,孩子学习条件差。但是农民工对孩子的未来充满希望,80%以上的父母普遍期望孩子将来能够上大学,90.1%的父母知道有责任教育孩子,但是由于忙于生计和受限于本身文化水平低的原因,他们既无时间又无科学方法教育孩子,更谈不上与孩子就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疏导。而孩子们对自己的学习成绩和学业也有较高的期望,54.2%的孩子期望自己学习成绩优秀,35%的孩子期望成绩良好,只有10.8%的孩子无所谓。
[建议]:
一、建立让农民工子女在就地接受教育的管理机制。因为中小城市、县城、乡镇等区域准入门槛低,可以吸引农民就近入城,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消化,能很好地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其次,农民工子女在长期生活中适应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心理上不会失衡,有利于孩子们心理健康和学习的连续性。
我们认为,我们有必要提出“经营农村”的新口号和新理念,重点的投入和社会的关注重点应逐步向广大农村转移,应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兴办企业,加快农村的电信、电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城镇建设,建立第三产业,以此来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使农民工“务工增收,子女教育”两不误。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大农村学校的建设,在建设“农村寄宿制小学”的同时,也建设“农村寄宿制中学”。
二、建立进城农民工子女读书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
解决教育经费的分担问题,必须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加强省级义务教育经费的宏观统筹安排,使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的教育经费得到分担。可由市、区(县)财政分别建立专项补助资金,专门用于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尝试性地逐步建立起教育经费分担的机制。
三、努力为进城农民工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不仅仅是解决读书的问题。农民工的后代不能再是“农民工第二代”,而应当是城市新一代,城市新公民。更重要的是通过教育,帮助他们融入所在的城市社会。除对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一视同仁外,要努力营造平等、关爱的氛围,要求广大教师和城镇学生尊重农民工子女,与他们平等相处。只有在真诚关心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学校教育的各个因素才能对他们产生真正的“教化”作用。
四、积极帮助农民工提升家庭教育的质量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如果缺乏家庭教育的得力配合,学校教育在家庭中得不到强化和延伸,教育的效果难以巩固。学校、街道和社区要积极开展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宣传。媒体也要作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农民工在他人的家庭教育案例中学会教育子女的方法,积累教育经验。只有学校、家庭、社会联动,才能在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取得实效。(实习生 劳义敏 南海网记者 吴文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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