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完成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造福,让人民满意。
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府规章,积极配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复议。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政府权力正确行使。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征询意见和听证制度,完善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土地使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方面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充分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坚持施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更好地为基层、为企业、为社会公众服务。推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精简办事程序,履行服务承诺,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政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形象。继续倡导政府执行文化,坚持无功就是过、从政必有为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把精力用在干事上,把目标定在干成事上。对重点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有责任追究,一环盯紧一环,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用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彰显效能,取信于民。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秉公从政,廉洁自律,严肃查处各种腐败行为。大兴学习之风,建设一支干事不图虚名、施政公道正派、为官清正廉洁、做人光明磊落的公务员队伍。加强团结协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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