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五年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909亿元,比上个五年增长91.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粤海铁路建成营运,西环铁路完成改造,东环城际快速铁路开工建设;新建、改建公路6000公里,所有行政村通了公路;实施重点港口规划调整和资源整合,新增年吞吐能力3500万吨;扩建改造海口美兰、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开通国际和地区航线42条、国内航线162条。华能海口电厂两台机组竣工投产,东方电厂、海南电网跨海联网工程开工建设,完成220千伏环岛主网建设,城乡电网改造基本完成。毛拉洞水库、大隆水库相继建成,大广坝二期加快推进。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编制《海南城乡总体规划》和市县及23项重点区域规划。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全部完成,处置土地遗留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机构盈利能力显著提高,信用环境逐步改善。倡导政府执行文化,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开展投资环境建设年活动,投资吸引力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效明显,环境质量保持全国一流。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制定修订近50项与生态保护和建设有关的法规规章。全面启动海防林恢复和建设工程,退耕还林造林2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7.1%,比五年前增加了4.8个百分点,全省环境、大气、水体质量总体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实施严格的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政策。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淘汰小水泥、小钢铁、小火电13家,整合小橡胶加工企业85家。文明生态村从2002年的1867个增加到2007年的7360个,占自然村总数的32%,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民主法制不断健全,精神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五年间,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共办复省人大建议1076件、省政协提案1234件。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审议法规议案44项,颁布规章37件,修改和废止规章48件,对90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政务公开和重大事项听证制度,成立省政府咨询顾问委员会和科技顾问委员会,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监察、审计监督工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开展“平安海南”建设,依法打击“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一批突出信访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型民族舞剧《黄道婆》等在全国“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省图书馆、省健身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成,50万有线电视用户完成数字化整体转换。统计、档案、民族、宗教、地质勘查和史志工作取得新成绩,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进步。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继续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更加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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