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建“12358”首问负责制稳定物价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8-01-23 17:06 )   来源: 南海网

    [现状]

    2007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达11.6%,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4.5%。与全国其他省一样,2007年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据统计,海南省1至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比全国平均水平4.5%高0.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9.2%,是拉动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位居全国的第四,这与该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位居全国倒数第二形成了鲜明的落差。

    [建议]

    1、加大价格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价格意识。当前物价上涨存在着由结构性上涨转化为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而通货膨胀的最大危害在于扰乱了市场信号、破坏了市场机制,进而扰乱民生。市场经济并非是万能的,也有许多自身无法完善的缺陷,如垄断、倾销、暴利、市场失灵等,这都需要政府通过发挥价格职能作用,采取价格干预,维护其平稳持续健康发展。政府以及物价部门领导应大胆突破思维方式上的局限、认识上的误区,以提高社会价格意识为着力点,“一把手”亲自挂帅,会同新闻媒体等单位,正确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价格法》、价格方针政策、部门职能、作用和取得的成绩,重塑物价部门在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重要性,强化其重要作用。

    2、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体系,提高价格调控预见性。一要根据海南省实际完善和修正市场监测体系,扩大除“全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以外的价格监测采价点,扩充价格监测采价的商品种类,特别是关乎民生的如“菜篮子”、“米袋子”、“药瓶子”等重要商品的种类,使价格监测网络更加健全、种类更加齐全,为进一步分析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提供全方位的数据保障;二要加强价格和成本调查,特别是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成本调查,并根据海南省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形成指导价格数据,指导企业根据此数据合理定价;三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特别是民生物价异常波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把异常波动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四要加大政府对各级物价部门所属的价格监测中心的财力和人力的投入,从根本上修正价格监测中心和所需要监测对象的倒挂关系,使得所收集的物价数据更真实、客观、有效。

    3、强化价格监管。一是加大对商品特别是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监管,实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制度;二是按照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除了按照国家和政府要求开展各项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外,建立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收费的日查制度;三是在城市社区建立义务价格监督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开展价格咨询,受理价格举报,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各种价格及收费难题,扩大价格监督和服务的覆盖面。

    4、严格执法。遵照国家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特别要加大涉及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震慑力,罚一警百,依法约束违法企业及个人。

    5、建立“12358”首问负责制。加大价格举报工作力度,在实行 “12358”价格举报24小时受理的基础上,建立首问负责制,有效杜绝推委现象,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实效,使“12358”在监管市场价格行为、疏导价格矛盾、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6、建立全省所有商品的价格库。通过建立价格库,可以有效引导政府投资和人民群众的消费,遏制欺行霸市、有价无市、有市无价等各种不利于稳定市场价格的现象发生,有效平抑市场物价。

    7、设立涉及民生的价格及收费公示牌。价格及收费公示是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国家价格及收费政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政府及物价部门应高度重视,投入资金,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价格及收费公示牌,公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价格,让群众了解、知情和监督,对稳定社会,构建和谐海南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南海网记者 吴文霞 实习生 劳义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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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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