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网谈:海口交通指示牌“双面秀”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12-26 14:24 )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交通指示牌无人监管?

    原本“单纯”的交通指示牌为何会成了广告牌,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海口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告具体发布在什么地方,不是他们的监管范围,他们主要是对所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管。

    记者按照交通指示牌上的电话,向经营此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了解时,该公司一位自称是业务人员的女子告诉记者,每块交通指示牌的背面广告,一年费用2.5万元,只要工商局批了,什么内容都可以做。她说,他们是海口交通指示牌广告的独家代理商,已经和交警部门签了长期合同。

    据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海口市的交通指示牌做广告是政府搞的,操作方式是让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交通指示牌的安装和日常维护,然后将指示牌背面位置提供给这家广告公司发布广告作为交换条件。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透露:早几年,海口市的交通指示牌,大小不一,制作也非常不规整,后经借鉴外地的标准,近两年才全部统一成现在的“蓝底白字”交通指示牌,这样做的确美化了市容,也给行人带来了方便。但是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交通指示牌上发布花花绿绿的商业广告有些不妥,与严肃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显得很不协调,而且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交通指示牌原本是应该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可现在却将其权利交给了一个广告公司,这样的权利下放,让人啼笑皆非!

交通指示牌上演“双面秀”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能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表示,海口有关部门在交通指示牌上做广告显然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有评论者认为,路牌背面该不该做广告,这可以讨论。可已经在做广告,而且开始收钱了,广告背后有没有权力介入,权力介入有没有腐败嫌疑,这可不是讨论的范畴。交通指示牌作为道路交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就应该由政府职能部门设置并管理,海口市的这些交通指示牌为何要交给一家广告公司负责,其中必然存在深层次的原因。比如交通指示牌设置费用以及在交通指示牌上做广告的商家所支付的广告费用有何标准?由谁监管?收到的费用都去了哪里?里面是否存在“猫腻”等问题,大家都不得而知,这也就充分暴露了问题的根本。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口市的交通指示牌确实属于城管监管的范畴,他们也认为在交通指示牌上作广告不合适,也不合乎相关规定,但是此事由政府批准了。“政府都批准了,我们反对也没有用啊!”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李君说,政府批准了在交通指示牌设立广告的相关规定,说明政府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文,那么市人大应该对其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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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苏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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