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从近期报道来看,各地官员高调力挺媒体监督。江西、广西提出新闻也是生产力、软实力;广东省领导欢迎网友“灌水”、“拍砖”;云南明确将媒体监督作为问责行政首长的依据之一,昆明更是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系电话公之于众。一种主流声音是,学会在舆论监督中工作。
与忽视舆论监督相比,重视当然是一大进步。然而,凡事就怕矫枉过正,重视过了头,对于舆论监督而言,也并非就是好事。据2月16日《生活新报》报道,针对近日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和办理户口的群众发生争吵一事,昆明市公安局已经作出严肃处理,责令当事工作人员停职检查。并表示,以后凡是被媒体曝光的,坚决就地停职。
这种处理及表态,就是对舆论监督重视得过了头,容易给人一个错觉,那就是处理只是给媒体看的;更可能带来一个后果,那就是对媒体的防范之心日重,很可能在客观上增加媒体开展监督工作的难度。
过去一直以为,对于舆论监督的最高方式是尊重。所谓尊重,体现在采访中,为媒体提供一切方便;表现在媒体曝光后,及时打上制度补丁,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这样的尊重需要学习吗,我以为不需要。尊重媒体是所有公权必具的准则,如果说这还需要学习的话,那么无疑忽视了公权所有者的素质。
一个事实是,今天舆论监督已经越来越发挥出强势作用,对此,需要的不是学习,而是正视。如果是“学习”,那么成绩必然有好有坏,到时出现不正确对待舆论行为时,就会很容易找到一个借口,即学习没到位。而“正视”有尊重和接受的意思,无论认识如何,尊重媒体、接受监督,都是不容置疑的,不讲条件的。
而且,学习之后还有应对的意思。同样一个事实是,很多地方一方面口口声声重视媒体,另一方面却想方设法应对媒体。“应对”,通常是学来的,在这方面,很多地方甚至表现出一种“无师自通”的天才迹象。以至于今天的媒体,亦常常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在采访时受到种种刁难;另一方面,曝光出去后,问题单位相当重视,乃至给当事人处以过重的惩罚。这造成了一个直接的后果,那就是媒体以后类似监督性采访将遇到更多的抵触和阻力。
今天,承认媒体监督是公权监督的重要组成已经成为主流。对待体内监督,我们需要学习吗?不需要。同样,对待媒体监督,又何需要学习。其实,对于媒体来讲,它既希望自己的报道能引起重视,又不愿意自己的报道引起异常的重视。一个最理想化的状态是,政府只管做自己的事,而媒体可以舒心地行使自己的监督职能。对于政府而言,媒体的监督,不是你欢迎就来的,也不是你不欢迎就不来的。
尊重媒体,正视监督,这是当前亟须提倡的,也只有解决了对待媒体舆论监督的基本态度问题,舆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才能良性互动,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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