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这是中央领导对海南工作的新要求,也是省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重要任务。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达到“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的目标?从最近的两则新闻,我们也许能够得到一些启发。
一则是省交通厅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下放市县实施,使农村公路建设由过去交通厅唱“独角戏”,变成了省市县乃至乡镇、村委会都来跳“集体舞”,省政府减轻了包袱,市县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筹资渠道拓宽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步伐大大加快。另一则是海口市决定将原属市里职能部门行使的76项行政权限下放各区,扩大区级管理权限。海口市有关人士称此举的目的是要通过增强体制活力加快发展的步伐。
由这两则新闻,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放权,是让体制机制更有活力的重要途径。
其实,我国的改革开放就是从放权开始的,或者说改革开放就是一个不断放权的过程。什么都要管,是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一大特色,下级的每一步行动、企业的每一项决策,都必须由上级和主管部门审批,上级大包大揽,管得事无巨细,结果是管得下级没有了积极性,企业没有了活力。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政府权力向企业和事业、社会单位放开的过程。我们看到的一个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管得越来越少了,企业和单位的自主权越来越大了,经济和社会也越来越有活力了。
现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的许多权限已经放了不少,在许多人看来,已经没有什么好放的了。其实,如果站在经济主体、社会主体的角度看,要放的权可能还有很多,上一级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可能仍然在管着许多不该自己管、自己也管不好的事。单就我省政府管理体制来说,就存在少数省直部门对具体事务管得过多过细的问题。这样的权力不均衡配置的一个结果是,省直部门掌握较大的权力和较多的资源,但对地区的发展却没有承担直接责任;而市县承担着发展的直接责任,却缺乏相应的权力。掌握权力的没有干事的责任,想干事的手中又没有那么大的权限,县域经济的活力也就受到了抑制。所以,要增强县域经济的活力,目前刻不容缓的一件事,就是把过多集中省直部门的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下放市县,让市县有心发展,也有权发展。
有一项调查表明,我省市县希望省直部门下放的权限达一百多项,而省直部门愿意下放的只有几项。由此可见,什么权该放,什么权不该放,不同的主体认识是不一样的。那么,哪些能放,哪些不能放,怎样放最有利于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就需要我们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然后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我省发展的需要加以确定。只有在深入详实的调查研究基础上科学决策,做到该放的坚决放,不该放的坚决不放,这样才能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
向改革要活力,是改革开放30年和建省办经济特区20年发展历程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再来一次
思 想 的 革命,通过权力的改革,为特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吴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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