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推进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12条建议)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执笔:方栓喜 夏 锋
2007年12月8-9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办“新阶段的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央涉农部、委、办和科研院所,22个省(市、自治区)涉农部门和政策研究机构的官员、专家学者,以及挪威从事农村发展政策研究的官员和专家,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结合我院已有研究成果和此次会议的专家观点,提出本建议。
一、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
1.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的实质是构建"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我国于2005年开始部署以农村义务教育、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从近两年的实践看,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迈出了关键步伐,乡镇机构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做了重要探索。但总的来看,当前的农村综合改革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尽管财政支农的资金的绝对量在增加,但整个财政支出的比例在下降,财政向农村倾斜的长效机制并未建立起来;二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已经提出来,但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健全的市场结构、土地制度、金融支持制度建设还比较滞后;三是由于城乡二元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农民和农民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仍呈现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四是尽管在中央层面把农村工作放在首位,但由于中央地方关系尚未理顺,涉农机构和政策缺乏整合和统一规划,影响了政策执行的力度。为此,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应当按照构建"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破题。
2.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既需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也需要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制。
与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改革不同,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是在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大背景下的改革,"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重在通过系统的制度安排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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