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昌江电信局未经村民同意,编印了《昌江县海尾镇电话号簿》,并要求村民花3元钱买电话簿,此举引起了海尾镇部分村民的不满。(12月8日《南国都市报》)
擅自公开私人电话,明显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此为一错;强行要求村民花钱买电话簿,更是错上加错。难怪村民对此表示不满。不过,在有关媒体的介入下,电信局知错就改,表示钱可以不收,村民不满意,电话簿可作更改。
据电信局称,他们是应海尾镇政府要求,为方便各村百姓联系,才编了电话簿。而海尾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则称,是电信局主动上门,且不用政府花钱,于是政府便同意了。不难发现,这是一起典型“好心办坏事”的案例,它凸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一些基层政府或企业,法制观念还相当淡薄。
从编印电话簿的初衷来说,政府和电信局此举确实能给政府、村民之间的联系、沟通带来方便。但是他们却都忽略了另外一个问题,即电话号码是种特殊产品,是百姓的隐私,是百姓的私有财产,把它公开并当成商品资源出售,就侵犯了百姓的隐私权。
当惠民之举变成伤民工程时,就需要相关部门作出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电信在中国目前还属垄断行业。电信局之所以不要政府花钱也愿意出电话簿,正是因为其看到了市场需求,看到有钱可赚有利可图。试想,如果不向村民收费,电信局还会主动为村民提供电话簿吗?利用市场垄断地位,将个人隐私或公共资源当作商品出售,在当前社会并不鲜见。譬如,每年中考、高考结束,总有某些考试主管部门,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与电信部门联手垄断,考生分数需通过收费方式才能电话查询,此举就颇受社会诟病。而这一切,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企业赚钱本无可厚非,但应取之有道。当垄断走极端时,它也就极易走向违法的边缘。
海尾镇政府也许没想到,自己好心办了坏事,村民不领情,反而还很不满。这也提出了基层政府如何依法行政的问题。基层政府在向百姓上传下达国家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带领百姓致富构建和谐家园的过程中,必须科学、依法、民主行政,特别是在事关公共利益的问题上,要多民主决策,问计于民。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日渐推进,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政府部门“拍脑袋”就办事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依法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服务百姓,就显得尤为重要。(董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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