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日前投入10亿多元建设了一系列环保项目。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以牺牲生态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这要成为三亚最大的规矩。”(12月5日《海南日报》)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如何协调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问题,成为当前许多地方面临的重要课题。三亚市投入10亿多元建设了一系列环保项目之举,给了我们一个有益的启示。
对致力于生态省建设的海南来说,三亚此举利国惠民,令人鼓舞。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脆弱的生态环境随时都可能被污染破坏。环境保护这个“最大的规矩”,不仅需要执政者的意识先行,需要一个个环保项目支持,更需要制度保障和维护。
在制度建设中,可将环保考核指标引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为环保执法提供监督和制度保障,让破坏环境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目前,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不少环保法规,但这些法规是否能完全得到执行,情况并不令人乐观。我们经常看到,破坏环境的行为一经媒体披露,有关部门迅速治理的报道。但是,还有多少未经曝光的环境破坏正在进行?还有多少环境污染没有受到关注?为何要等到媒体曝光才去治理?这些,都值得有关人士深思。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遏制人为破坏生态,让生态保护与建设者受益。今年,昌江黎族自治县成为我省首个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的市县,县财政计划每年掏出100多万元补偿农民。设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支持补偿有自然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地区因保护环境导致的财政损失,此举可通过利益补偿促进人们环保积极性。
生态的保护和建设,除了应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外,更需要引进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开发可再生绿色能源。利用养猪场的沼气发电、综合利用粉煤灰、炉渣和火山灰发热,就是我省建设生态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有益尝试。加快开发我省丰富的太阳能、天然气和风能等绿色可再生能源资源,也应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能源污染的重要途经。
生态立省不应停留在喊口号上,更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光靠政府资金承担并不可行。在政府加大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环境监测等公益性项目投入的基础上,可通过制定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的形成,将加大生态环保的投资力度,为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三亚乃至海南一向引以为荣的自然环境,吸引了一批批海内外的游客和投资者。生态保护,不仅是三亚,也应是海南发展“最大的规矩”。应该看到,立下规矩固然令人欣喜,但认真遵守更值得期待。环保道路任重道远,我们仍然需要日复一日、持之以恒地坚持。(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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