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公布了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交强险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全国交强险业务承保各类机动车5755万辆,承保率约38%;交强险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以国内会计准则核算,交强险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12月1日《信息时报》)
首先,我在上海的所有朋友和在河南老家的亲戚同学,但凡买了车的也都买了交强险,两地车主对交强险重要性的认识差别不大,况且还有一整套机制强迫车主购买交强险。我们确实没有数据证明38%这个数据有假,但生活常识告诉我这个数据可能有问题。退一步讲,如果全国机动车交强险承保率只有38%,那这是不是保监会的失职?
其次,车主出钱购买交强险,主要是用来赔付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而不是用来养活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经营费用高于赔付支出,这与养路费“养人不养路”有何区别?
再次,保监会计划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并下调16种车型的交强险基础费率,这让我们很不明白,既然亏损,就应当上调而不是下调交强险基础费率,为何反其道而行之?这是不是因为交强险原本就不亏损,是用让小利的办法来掩盖交强险暴利问题?(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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