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桥收费站被撤销后,机动车禁止通行。刘兢 摄 来源:华商报
陕西省政府从11月1日零时起决定撤销17个公路收费站。渭南上涨渡大桥收费站撤销之后,当地禁止机动车上桥通行。渭南市交通局有关领导说,按照省上要求,他们如期撤销收费站,并按市政府文件要求,实施道路封闭。(11月5日《华商报》)
对于公路收费站“常设不撤”、有损公平的现象,公众意见很大。现在陕西省政府能够真正为老百姓做一些实事,决定撤销17个公路收费站,算得上是一个好“政策”。不过渭南市有关部门倒也很有“对策”,一纸文件要求实施道路封闭,理由也是遮遮掩掩,说是去年同期就曾“维修渭河大桥桥面”了。这就让人搞不懂了,维修道路实施封闭,为什么赶在收费站刚刚撤销的时候?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维修渭河大桥桥面”只是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陕西省政府撤销收费站的决定一定是侵害了当地政府的利益。据报道,“涨渡渭河大桥曾经是渭南城区通往渭北各县市的惟一桥梁”,从上涨渡大桥的地位中不难看出,这“惟一桥梁”如果不再收费,对当地财政难免造成影响。
收费站问题看似小事,但其中反映的情况却十分严重。省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是好的,落实起来却很难。从省里到市里,只有一级行政级别之差,政策的实质优惠意义却已经被扭曲得不成样子了。前教育部副部长说过“中央的决策有时候出不了中南海”,现在看来,省政府的政策出不了政府大院也是异曲同工。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经常挂在一些政府官员的嘴边。前一阶段,舆论还对陕西一口气撤销17个公路收费站表示赞赏,希望能带动其它省份效仿,现在从渭南市有关部门在处理收费站问题的行为来看,人们未免过于乐观。
(崔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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