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团伙实在可恨,可恨之处有三:一是先捏着你的短处,打蛇打七寸,迫使当事人就范。二是以要在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有问题者都怕曝光,一旦曝光就可能被追究,就要承担责任。三是选择目标明确,专门敲诈乡镇政府、基层派出所或中小型企业负责人,这一层常有些“难言之隐”,怕把事情搞大,宁肯破财消灾,反正花的不是自己的钱。假记者团伙之所以能够在这么长时间、在这么大范围内招摇撞骗,敲诈勒索,并且屡屡得逞,就在于他们吃透了被敲诈者的心理:怕丑事被曝光承担责任。
当然,现在案子破了,为新闻界清除了害群之马,净化了新闻队伍;被敲诈者肚里憋着的一古脑晦气、怨气、怒气,终于可以一吐为快。不过,笔者想说的是,假如这个案子没破呢?如果案子没破,以林明豪为首的假记者犯罪团伙依然在各市县招摇撞骗、敲诈勒索;被假记者敲诈过的单位和个人依然不敢吭声,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还将有更多的个人或单位因为被假记者抓到了“负面新闻”而勒索钱财。
其实,要揭穿假记者并不难。笔者认为,破解这道难题的方法有三:一是乡镇政府、基层派出所或中小型企业负责人要底气足,身子正,心中无冷病不怕吃冷饭,我没问题我不怕你。二是要有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常识,不要一有“记者”来采访说要曝光就害怕,要主动验证“记者”身份,上网查证或者向新闻主管部门核实,搞清楚是真记者还是假记者。三是要走解决问题的正确渠道。被敲诈时,一定要报警。不要因为自己有把柄被人捏着,就抱着破财消灾的侥幸心理。
坚持这三条,不光是对假记者有效,就是对真记者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也可以立即让鬼魅现形。(白沙)
别把官员回帖弄成一种美德
上海首富坐牢竟然也有鬼推磨!
女模特“美腿”被拍卖是一种精神扭曲?
假记者落网带来的反思
假记者为何屡屡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