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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道“禁游令”就不必担责了吗?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7-09 10:11 )   来源: 中新海南网

楚剑

    中小学生暑假到了,鉴于全省今年上半年发生多起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省教育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暑期学生预防溺水的教育管理工作。无家长或老师陪伴,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事实上这一则紧急“禁游令”效果如何呢?据媒体报道,几天来,记者在海口市的南渡江、美舍河上游等处采访时,均看到不少中小学生结伴在江河水肆意玩耍游泳。“没有大人陪着来,你们不怕游泳有危险吗?”面对记者的提问,背着家长跑来南渡江琼州大桥附近河里游泳的孩子们,听了哈哈大笑,认为常来这游泳,不会有危险的。然而上月(即6月)2日下午,8名小学生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相约到琼州大桥附近游泳,其中一人溺水身亡。可见,政府的一纸通知起不到什么作用,“禁游令”好下,执行难。

    如果说今年上半年多起学生溺水事故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那么去年海南全省学生溺水事件更是值得“重视”,据了解2006年,海南省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100多起,导致59名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一个个生动活泼、青春年少的孩子们因缺乏有利的管教和看护等原因溺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本该健康快乐地成长、本该拥有绚烂多彩的人生,却因溺水戛然而止。一起起涉及人命关天的事件,没有理由不重视。然而,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重视”的结果仅仅是一张难成效的所谓的“紧急通知”。

    一说到游泳安全教育,政府部门只想到要求学长和教师陪护看管。事实上,如今放假,老师不可能还天天看着孩子,而每天繁忙工作的家长也不可时时管着孩子,加之天气炎热,孩子跑去游泳难避免。这样的“通知”是难行的,甚至可说这是要推御自己责任。

    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是否在全省调查、了解过哪些地方容易出现或常出现溺水事故地点?是否在这些地方设置安全告示?在游泳人群聚集的地方是否派有安全看护人员?对一些像白沙门海滩不适合游泳的地方,是否采措了强制措施?

    再者,有关人士建议,如今当务之急是为中小学生开辟更多的免费安全游泳场所,管理部门聘请管理人员看护。据了解,如今许多游泳馆都是收费的,收费较高,学生消费不起,却难见一间免费的安全旅游场所,许多学生只好跑去河边游泳。对此,我们的管理部门是否对此采取了行呢?

    近年来,《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曾经在本地风靡一时,大家都热衷提及政府的执行力。然而,眼下抓学生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仅出一则通知就算“执行”了吗?这种形式主义只是“信”出去了,至于是否真的把“信”送到“加西亚”,却没了下文。对事关孩子生命安全的工作如此一带而过,未免让人感到遗憾,相关管理部门理应警戒。

    原题:从“禁游令”看麻木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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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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