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子
26日早7时许,海口一年轻女子在斑马线上被一辆快速行驶的公交车撞飞,惨死在车轮下。(海南特区报6月27日)
据称,是肇事车的刹车不灵敏以致酿下大祸。且不说司机怎敢开有故障的车上路,只是事发时若能主动避让行人,惨剧又怎会发生。
如花的生命逝去,留给世人的是无尽的思考。
行人是否从斑马线上过马路就万无一失?从斑马线过马路安全系数到底有多高?
日前,笔者一位同事早晨上班时,在海南省中医院门前的斑马线上,一辆面包车快速从他身边驶过,几乎撞到他,司机没有半分歉意,甚至下车耍横欲行凶伤人。无奈,同事只得选择报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然而,现实中,行人过马路时,却时常遭遇过往车辆抢道。尤其是在没有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上,机动车大多“先过为快”,行人胆战心惊,甚至被困在路中央。
北京电视台曾做过一期节目,记者假扮残障人士乘轮椅过马路,数小时内竟无一辆车主动让行。
有人说,人是弱者车是强者,车应该让人。笔者以为,孰强孰弱之争已没有必要。车,只是人造出来方便生活的交通工具,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只是,社会越进步,科技越发达,越不能漠视的是人的生命。
死者已矣,肇事者会承担责任。赔偿也好,做牢也罢,留下的是血的教训。
行人还可以相信斑马线吗?车让人还是人让车?无需争论,人命大过天。生命先行!才是文明的社会,理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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