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县城管局要求商贩统一购买太阳伞一事被曝光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在县领导直接干预下,该县近日决定:城管500把太阳伞由政府买单,统统免费送给县城的商贩。(6月21日《海南特区报》)
乐东县城管局强迫商贩统一更换太阳伞的做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质疑,被人们认为是“权力越位”、“借机敛财”和炫耀“权力市容美学”。媒体报道后,县里直接督促城管部门改正错误,是值得肯定的。但面对改正后的做法,人们不禁要问:政府买单的“统一牌”太阳伞就合理合法、具有正当性了吗?
显然,改正错误前后的两种做法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强迫商贩购买太阳伞涉嫌滥用职权和权力越位,且不说“美化市容”的出发点是否正确,单就其推广方式就是非常错误的,它剥夺了商贩的自由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而政府买单免费送伞则涉及另外一些严肃问题,即县城商贩凭什么享受免费太阳伞,同是合法商贩,为什么其他地方的不能享受免费太阳伞?县政府又凭什么慷纳税人之慨,擅自使用纳税人的钱为部分商贩购买太阳伞呢?最直接也是最难以回答的问题是,凭什么城管局犯错,让全县人民买单?
城管局强迫县城商贩统一更换太阳伞,这是一个滥用职权和超越职权的错误决定,行政错误和不当的责任理应由当事者自己承担,既不能以改正错误、补偿商贩的名义由政府担责,更不能以为人民办好事实事的方式由全体纳税人买单。在这个问题上,免费送伞给县城商贩只是部分地挽回了损失,但却牺牲了全县人民的利益,县政府的施政水平和执政公信力将受到严重质疑。
由一个行政错误取代另一个错误,最终结果是部分人受益而全县人民受损,而犯错误者却没有承担任何实质性责任。(华商报/李克杰)
统一太阳伞炫耀“权力市容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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