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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炫富广告是和谐社会噪音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05-21 08:00 )   来源: 新华网海南频道

新华社记者 郑玮娜

    “海南大公馆、大别墅--每平方米2万元”,这是近日出现在海南报刊显要位置的一则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写着“演绎纯正海岸别墅生活,精心打造顶级美墅豪宅。公馆生活,荣耀一生。”

    在房地产急剧升温的海口,不乏 “20万平方米海滨贵族生活特区” “上游生活,贵胄尊邸”这样的炫富广告语。

    不仅在海口,在其他城市房地产炫富广告也不少。眼下在北京,人们时刻被这样的广告语包围着:“奢华”“豪宅典范”“上流人家”“世家”“至尊”“国际高尚住宅”“顶级享受”。 

    在上海,一家著名的亿元别墅,就自称是为“《福布斯》富豪榜上的富豪准备的”;在南京,甚至出现过“有的人只能一辈子仰望,有的人却唾手可得”的房产广告……

    房地产炫富广告的弊端体现在,首先,它宣传的是一种高消费,引导着一种不健康的消费倾向。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今天,中国应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树立符合国情的消费理念。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土地和能源占有量低,这就决定了我国住房建设和消费不能大量占用土地和消耗能源。而这些炫富广告,正是在倡导、渲染不顾资源环境的盲目消费。作为广告,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商业行为,同时,还应引导社会的良好风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正像全国人大代表祝义才所说,奢侈消费的危害不仅在于消费掉多少金钱、多少资源及多少人力,更在于鼓噪了不和谐的超前消费风,破坏了勤俭节约的良好风俗。

    其次,房地产炫富广告往往有意放大了社会分化带来的人群特征,加剧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不公平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氛围。据了解,目前的炫富广告,以房地产行业居多。当房价高企、大多数人为之苦恼的时候,四处涌现的此类广告用词显得格外刺眼。海口一位在媒体工作的张先生说:“每每看到这样那样的炫富广告语,对于我这样的‘望房兴叹’者来说,是一种刺痛,就感觉应是 ‘穷人止步’。”

    对这类炫耀式的广告用语,有关部门应加以约束和限制,防止其过度渲染。


(责任编辑: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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