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纯进
4月15日凌晨,海南西线高速公路发生两货车追尾事件,造成一死一伤,当地附近村民几百人乘机哄抢货车洒落的香蕉和芒果。(《海南日报》4月16日)
好家伙,光天化日之下,几百人齐上阵,面对交警等执法人员,村民肆无忌惮我行我素,乘人之危公然哄抢,且持续时间长达10多个小时,此情此景,实在令人震惊、汗颜、愤怒。
按人之常情,车祸造成一死一伤,水果已洒落,场面相当惨烈。面对惨状,相信稍有点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人,都会对此抱以同情怜悯,甚至献出自己的爱心,积极参加现场的抢救。但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看到这样令人感动的救死扶伤一幕,反而是看到了人性中的丑恶一面。哄抢,对货主来说无疑是伤口上撒盐;哄抢,毫无疑问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们没有权利要求每个公民都做道德高尚的人,但是我们有义务对人性的丑恶进行鞭挞声讨。人之初,性本善。相信参加哄抢的村民,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老百姓。之所以会出现大规模的群起哄抢,其实就是一个从众心理在作祟。正如一位村民对采访的记者所言:“别老是拍我,还有好几个村的,拍他们去!”长期以来,法不责众的观念在百姓脑海中根深蒂固,造成的现状就是,尽管百姓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因为违法的成本很低或根本不需要付出成本,于是哄抢之类的行为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哄抢水果,看似是突发的普通事件,但它却严重地败坏了海南的形象。迷人的椰风海韵,淳朴的民风乡风,一直为海南人津津乐道和自豪。公然的哄抢,无异于美食中的老鼠屎,大煞海南风景。这方面海南其实是有惨痛教训的,年初四川游客三亚被打事件,在全国造成的恶劣影响,损失无法估量。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外地客商,实质上是海南果农的衣食父母。客商来海南购销水果,出了车祸却遭哄抢,怎不令客商心寒?如此恶名一旦传出,损失可谓大矣。对此等不法行为,执法部门理应加大打击力度,而不能有丝毫手软。
还有一现象也令人费解。哄抢发生后,当地派出所、交警、防暴队都出动了,然而哄抢却未能被制止。当着执法人员的面,持续10多个小时的哄抢,既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也是对法律的一种嘲讽。执法人员的无奈,只能让人徒生感慨。
去年以来,我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律下乡”活动,普法阶段性的成果已经初显。在农村不少地区,百姓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很大提升。新一轮“普法”活动又将启动,从哄抢水果事件来看,农村的普法之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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