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纯进
4月10日,海口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正式成立,100名志愿者在海口交巡警支队门前举行了庄严的宣誓仪式。这则与椰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闻,一经媒体报道(见《海南日报》4月11日),迅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海口警方突破常规,率先在全国收编反扒志愿者,给反扒志愿者一个合法的“名份”,此举赢得了市民的广泛好评。
小偷小摸这种丑恶行径和不法行为,一直为社会所不齿。现实生活中,相信被小偷“光顾”,深受其害的市民为数不少。见义勇为,与偷窃行为作斗争,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近年来,在全国不少城市,出现了许多类似“反扒联盟”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由有社会正义感的群众自发组成,它们为维护社会稳定、扭抓窃贼作出了不少贡献。然而,这些民间组织,却遇到一个共同的尴尬:由于没有合法的“名份”,如何保证反扒志愿者在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执法”权利,成为社会争论的热点话题。
由于“执法”主体身份的不明确,反扒志愿者被小偷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成为被告的新闻并不少见。如此尴尬现象的出现,既打击了群众的积极性,也助长了小偷们的嚣张气馅。海口警方不拘泥于陈规,大胆创新,率先在全国收编民间反扒力量,无疑是一次有益的偿试。
是否有了警方作后盾,队伍有了“名份”,“反扒联盟”就可以甩开膀子无所顾忌“执法”呢?其实不然。细看海口警方为收编而制定的条例:无固定收入无固定住所的志愿者不要;严禁打骂、体罚嫌疑人;值勤时应3-5人一组,在民警带领下进行;严禁单独行动等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既保证了反扒队伍的纯洁性,也保证了执法的严肃和公正。因为任何人无权打着维护社会正义的幌子,而干着违法的勾当。科学而严格的条例,让市民对这支反扒队伍的生命力和威慑力充满期待。
海南一直被称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制度上的创新也应是海南的一大特色。令人遗憾的是,海南的“特”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出来。不少部门习惯因循守旧,习惯于在政策上“等靠要”,而不敢创新先行一步。其实,在法律范围内,大胆创新先行一步很有可能就海阔天空。警力有限,民力无限。海口警方率先收编民力使用民力,既节省了国家财力,又弘扬了正气打击了歪风邪气,大胆创新之举,理应赢得掌声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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