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飞歌
2007年1月,海南省首例汽车“安全气囊”纠纷案再度开庭。这起案件中,消费者怀疑自己购买的天津一汽丰田公司所产皇冠小轿车的气囊存在质量问题,但厂家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气囊生产的企业标准及合格证明。(新华网)
这是一起基于人身安全考虑,消费者对经销商及厂商提起的民事诉讼。从报道看来,诉讼中,消费者和厂商各说各话,消费者要求生产商提供产品企业标准及合格证明,而厂商却认为撞得不对地方,“气囊”不该展开。消费者“热脸”贴上了厂商的“冷屁股”。
目前,我国正进入汽车消费高峰期,市场急剧膨涨,但是相关立法滞后,消费维权机制不完善,许多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都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结局往往是“两败俱伤”。
我们知道,维权是需要成本的,双方为此都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及金钱。消费者尽管胜诉,但是过程一定是“曲折”的,而厂商获胜,也会输了“人气”。
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以及人力、财力等双方对比悬殊,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处于劣势。但是,消费者在这场博弈中往往能获得“同情分”。因此,厂商尽管“财大气粗”,也不可能永远笑到最后。
我认为,要想尽快解决此类纠纷,在司法救济之外,还有一条捷径:就是厂商放下“傲慢”,消费者消除“偏见”,各退一步。不过,是否“和谐”主要还是取决于厂商的态度。
回到海南首例“安全气囊”纠纷案,消费者夫妇均在事故中受伤,维权历经了一年多,可谓是精疲力尽。而厂商为了“面子”,已成“骑虎”之势。今天是“3·15”,双方何不坐下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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