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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追讨生活费成功每月8万不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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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6-07-1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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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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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向法院申请要求生活费“加码”。该案昨日在高院原讼庭聆讯,覃美金与遗产管理人庭外商讨后达成协议,由每月港币6万8千元增至8万5千元,而更可以有约50多万的追加费用,这笔追加费是从03年阿梅去世后开始算起。
遗产管理人表示要变卖阿梅资产才能达到迎合梅妈要求。梅妈对审讯结果很满意,直言:“我很开心。这么多钱让我花,我以后花钱都不用再过问他人。但实际上每月8万多根本就不算多,而追加的50多万,又要供楼又要开支,还要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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